黄克诚
黄克诚在各种场合谈到抓党风问题时,总是一再表示,抓党风就是要铁面无私,要不怕得罪人,要敢于撕破脸皮,要一视同仁。
1980年夏天,中央纪委突然接到“渤海2 号”翻沉事故中死者家属们的告状信。信中所讲之事令人震惊。
1979年1125日凌晨3时30分左右,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往新井位的拖航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钻井船翻沉、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700多万元的特大事故。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石油系统最重大的死亡事故,也是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历史上少见的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石油部很长时间未向上级报告。事发8个月后,死者家属们忍无可忍,写信向中央纪委告状。
黄克诚得知此事,大怒道:“这事要管!这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党委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拖着不报?一定要查!查个水落石出!”
中央纪委查明情况后,立即给予通报批评,认为“渤海2号”翻沉事故,是石油部领导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重视职工意见和历史教训造成的。石油部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国务院领导对这一严重事故处置不当,也是重要的失职,应当向全国人民承认错误。
1980年8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处理“渤海2号”事故的决定》。《决定》指出,“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内翻沉的事故发生以后,石油部迟迟不认真调查事故的原因,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情况,也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事故发生8个月以后,石油部仍然没有严肃对待。因此决定:(1)接受宋振明的请求,解除他石油部部长的职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对这一事故没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在国务院领导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3)国务院对“渤海2号”上死难的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
当时分管石油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对这起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在要不要给他处分的问题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几次开会研究。黄克诚始终坚持要给康世恩处分,否则,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人命关天,何况,这不是简单的人命问题。康世恩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对开发大庆油田,乃至对中国的石油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但功是功,过是过,赏罚要分明。中共中央政治局最后表决通过,给予康世恩记大过处分。康世恩受记大过处分,开了国务院副总理受处分的先河。
此决定公布后,引起社会巨大反响,普遍反映中共中央抓党风是动真格的。
“渤海2号”事故使中国石油事业遭到了巨大的打击,而国务院作出处分决定后,康世恩与石油部领导正确对待国务院给予的处分和批评,不但没有灰心和消沉,反而以更大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信念,振兴石油工业。为使石油工业走出徘徊不前的困境,1982年2月,中央决定康世恩回石油部兼任部长。康世恩提出撤销对他的处分的要求,得到中央纪委批准。1982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指出:“鉴于近两年康世恩同志在石油工业部的工作卓有成效,国务院决定撤销对康世恩同志记大过的处分。”
处理“渤海2号”事件后不久,黄克诚收到中央纪委信访办转来的一封检举信。写信人,是在北京著名的丰泽园饭庄工作的厨师、全国劳动模范陈爱武。他通过学习《准则》,上书中央纪委,批评商业部部长王磊在丰泽园饭庄搞特权。王磊搞特殊化,少付钱,吃一顿“客饭”交的钱还不够买一碗汤,从1977年以后,到丰泽园饭庄吃“客饭”仅有据可查的就有16次。1980年,王磊的两次“客饭”应该付费124.92元,但只付了19.52元。至于没有留下菜单的“客饭”费,就更多了。
黄克诚不由得双眉一耸:“又是吃饭的事?!立即派人去调查一下!”
中央纪委责成北京市纪委筹备组调查此事。经过核查,证明陈爱武反映的问题属实,并于1980年9月20日给中央纪委写了调查报告。
黄克诚看完报告,斩钉截铁地指示道:“向全党发出通报,批评这种不正之风!”
李振墀不安地说:“黄老,王磊可是部级干部啊。向全党发通报,会不会在高级干部中引起震动?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李振墀考虑的是,国务院刚刚对副总理康世恩作了处分,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现在又要通报批评一位部长,会不会对高级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引起震动才有效果!”黄克诚毫不动摇,“振墀,这不是小事啊!这是特权行为!先是杨勇,现在又出来个王磊,都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明天还会有谁?长此下去,党风怎么抓?怎么变好?我们重视抓党风,不能停留在嘴巴上、口头上!也别小看这举报信,这是人民群众敢于向特权思想挑战的表现,这是一种好现象、好风气!我们若是不理不睬,或是不痛不痒地处理,岂不会寒了人民群众的心?不管职务多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而决不是人民的老爷,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养成这样的风气,我们的党风才能从根本上好转!”
根据黄克诚的指示,10月14日,中央纪委发出通报,批评了商业部部长王磊在丰泽园饭庄吃喝不照付费用的错误,表扬了陈爱武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精神,转发了北京市纪委筹备组的调查报告,并向全党发出通报,要求纠正干部的特殊化和吃喝风。10月16日,商业部党组召开会议讨论王磊的错误,王磊作了检讨。他承认在丰泽园饭庄请客吃饭多次少付款,1980年的两次“客饭”应付款124.92元,但仅付款19元。
会后,王磊称病住院,丰泽园饭庄的领导还去看望他,表示歉意。陈爱武因此受到打击报复。
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以《青年厨师陈爱武敢于向特权挑战》为题,报道了陈爱武的勇敢行为。10月18日,《人民日报》在转载该文的同时,还刊登了中央纪委表扬陈爱武、批评王磊的通报和中共商业部党组讨论王磊错误后的决定。王磊迫于舆论压力,出院后又几次在会上作检讨,并亲自到丰泽园饭庄认错,还责成商业部系统的饭店修改了不合理的“客饭”制度。
此事在高级干部中确实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事后,一位担任中央高级职务的领导人对这样处理有些意见,认为对一位部长在饭庄吃饭的事情,全党发通报批评、《人民日报》进行报道,是小题大做,处理得过重、过分了,还批评《人民日报》“乱点名批评领导干部”。黄克诚知道后很不高兴,在列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时,对主持人胡耀邦讲:“耀邦同志,我有几句话要说。”胡耀邦说:“黄老有话,您就先说吧!”黄克诚高声问:“XX同志来了吗?”XX马上站起来说:“黄老,我来了。”黄克诚批评说:“你现在官做大了,老虎屁股摸不得了!听说你对王磊这件事的处理耿耿于怀,是不是打在王磊身上、痛在你的心上呀?你是不是也像他那样请客吃饭少付钱呀?同志们想想,这种不正之风不这样刹,能刹住吗?现在,老百姓对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的现象十分不满,不就是因为领导干部不自觉吗?难道就不能批评了,不能见报了?有什么不得了?这是人民群众监督、新闻监督、舆论监督,听听老百姓的声音有什么不好?!如果人民群众提点意见就遭到打击报复,谁还敢给你提意见?没有群众的监督,那太危险了!对于党内的不正之风、以权谋私等现象,我历来是非常憎恶的。廉洁自律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做到的,是共产党员的基本准则。我们共产党就是要在一点一滴的行动中,建立起群众对我们的信任。”XX面红耳赤,认为黄克诚批评得对,不仅没有对黄克诚心生怨恨,反而越发尊敬他了。
黄克诚的话得到了胡耀邦等中央领导人的赞同。胡耀邦表示,在廉洁自律方面,我们应该以陈云同志、黄克诚为榜样。他还以陈云、黄克诚两人的住房为例加以说明:“陈云同志当初住北长街时,要给他修房子,他不修。碰上唐山大地震,只好给他在房顶上搭一个防震的棚子办公,上面铺上厚木板。陈云同志就坐在那个铁框框里,见了好多中央领导同志,像小平同志、剑英同志、先念同志、依林同志,他们就在那铁架子底下谈话。黄老住在南池子,去过的同志都感觉得到,周围的环境十分嘈杂。摊贩的叫卖声、来往的汽车喇叭声,对年老体弱、有时在家办公,睡眠也不好的黄老干扰很大。他的秘书找管理局商量,准备加高一点围墙,修缮一下大门,以减少噪声,可一次次都被黄老拒绝了。现在有了《准则》和《规定》,我们大家有义务带头做到。”
处理王磊事件的过程,令黄克诚感到抓党风已真正成为全党的共识,心中甚是欣慰。
作者:王子君
编辑:朱自奋
责任编辑:张裕
来源:本文摘自《黄克诚在中央纪委》,王子君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