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得、苏富比、富艺斯等知名艺术机构集体亮相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传统与现代、抽象与立体……各类艺术作品让观众流连忘返。叶辰亮 摄
拜读杨月英《芦粟的怀旧气息》(刊2022年8月19日“笔会”)一文时,让我想起从小种芦粟、吃芦粟的农村往事,回味起久违了的乡下气息。等我读完全文,头脑里最先跳出的竟是“上海方言动词”这几个字。这是有原因的:一是在农作物中,芦粟因其特殊性,可能是一生中涉及方言动词最多的植物;二是由文中这句话引出的:“芦粟比甘蔗纤细,茎节也不像甘蔗那样坚硬,不需要削皮,直接咬开就能品尝茎秆中的嫩芯。”
说它是“一生涉及方言动词最多的植物”并非夸张,以同样是高秆植物、外形有点相似的玉米为例来说,一生中也许只要用到两个动词。把成熟的玉米棒从秆上取下来,普通话中称掰,方言称“拍”(读沪语音啪或伯),过程称“拍八节米(玉米的方言名,也有叫珍珠米的)”。还有就是最后把玉米秆“割”掉,要出田种其他庄稼了,方言动词用“斫”,俗写常作“捉”字。芦粟就不一样了,不同时段会用到不同的动词。它的穗一般用来做扫帚,当它们抽穗不久就要一一“截”下来,方法是一只手抓住最上面一张叶子,另一只手抓住芦粟籽后向下一拉,它就断了,因动作与掰玉米有点相似,用的动词也是“拍”,称“拍芦粟籽”。农民走过芦粟旁边想吃一根时,他们另有一种本事,可以不借助工具,只用双手抓住芦粟上部,一下一下往身边用力,三下五除二,能迅速将其连根拔起或拔断,这个动作称“攀芦粟”。而清末民初时已有浦东作者这样用了:“崇明芦粟攀来吃一饱,不输是(仔)青皮甘蔗甜。”(胡祖德《沪谚外编·十二月吃经》)当然,也可用刀,那叫“斩芦粟”。如果算上用芦粟籽做扫帚,还得增加一个动词“押”(读沪语音鸭):“押扫帚”。在老宅上时,我每年都要动手“押”几把芦粟扫帚,供全年使用。
接着要用到最重要且最有特色的动词了。一小节细长的芦粟拿在手里,吃之前要去掉它的皮,该用什么动词?《芦粟的怀旧气息》作者想到的是“削”“咬”,这肯定是不对的,我也看到另有作者用过“剥”字,也是错的。甘蔗秆比较粗,皮是能用刀“削”下来的,芦粟太细,无法“削”其皮。而用“咬”字更是对不上号,芦粟皮那么硬,根本无法下嘴。芦粟的皮既不可“削”,也无法“咬”,更不能“剥”,那应该用什么动词呢?其实,去掉芦粟皮的动作,在上海方言中一直有一个专用动词:撕。动作程序是,拿一节芦粟,用牙齿咬住芦粟上端口沿后,向外用力,芦粟皮就会向下“撕”裂成细条状。一条“撕”好后,再重复几次,芦粟周围的皮就全部去掉了,手中剩下的就是芦粟的“肉”,就可以像吃甘蔗一样地吃了。
我自打懂事吃芦粟,一直是用老祖宗传下来的“撕”字。其实,老早就有作者在用这个字了,我看到的比较早的书证,是九年前8月18日《新民晚报》“夜光杯”上的《甜芦粟》一文,作者是写农村小说的上海作家彭瑞高,原文是“芦粟去皮,我们叫撕”。彭瑞高会这样用,因为他曾经插队落户,在原上海县有较长的农村生活经历。在我的阅读范围里,其他报刊文章中用到“撕”芦粟皮的作者,还有江苏人、浙江人,上海人中有松江人、闵行人、崇明人等。如打开“百度”,上面有更多的例子,文长不引。这表明,它还是个古老的吴语词,民间一直在使用并有序流传着。
作者:褚半农
编辑:谢 娟
责任编辑: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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