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思勉虽以史学研究著称于世,可正如他在晚年所撰《自述》(收入《吕思勉论学丛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中所言,“予于文学,天分颇佳”,在中国古典文学领域里也有相当精深的造诣,而且为此颇费精力,或编纂教材,或讲授作品,或结撰论著,藉以指点门径,接引后学。早年承其教诲的黄永年在《回忆我的老师吕诚之(思勉)先生》(载《学林漫录》四集,中华书局,1981年)中就格外强调:“一般人只知道吕先生是史学家,不知道吕先生还是一位对中国古典文学以及文学史深有研究的学者。可惜吕先生在这方面的见解除在《宋代文学》这本小册子里披露过一些外,从未写成专书,不为人所知。”由此不难窥知《宋代文学》一书在全面评价吕氏学术成就时所独具的意义和价值。全书评述各体文学源流,条分缕析,要言不烦,确实是早期断代文学史著述中不可多得的佳制,因而极受读者欢迎,自1929年商务印书馆将其收入《万有文库》之后便屡屡改版重印(今人多以为此书于1931年始纳入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内付梓行世,所述初版时间有误)。吕思勉倾尽毕生精力相继完成的《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和《隋唐五代史》中都列有“文学美术”一节,对各时期文坛风尚及作家创作详加论列。据此推测,原计划与这些断代史著形成系列而最终未能完稿的《宋辽金元史》也应如此,且相关章节极有可能径以《宋代文学》为其蓝本予以增删改订。毋庸讳言的是,吕思勉在撰著此书的过程中,于提要钩玄之际仍不免百密一疏。不过仔细寻绎书中所作裁断,对推求其早年所受文学启蒙之渊源乃至日后读书治学之宗尚依然颇多裨益。雒诵再三,偶有疏记,不贤识小,敬祈方家赐正。
吕思勉
**王禹偁《待漏院记》《竹楼记》
《宋代文学》第二章《宋代之古文》叙及宋初王禹偁时曾引述叶适的意见,并略作评议:“叶水心称禹偁文古雅简淡,真宗以前,未有及者。今读之,实多未脱俗调。观世所传颂《待漏院记》《竹楼记》可见。”
按:前人对《待漏院记》虽不无非议,但因其立意端直刚正,所以每有恕辞予以回护。如楼昉《崇古文诀》卷十六称:“是时五代气习未除,未免稍俳,然词严气正,可以想见其人,亦自得体。”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三十七《文辨四》云:“王元之《待漏院记》,文殊不典。人所以喜之者,特取其规讽之意耳。”而《竹楼记》一文则自宋代以降多有褒扬,尤其是黄庭坚在《山谷题跋》卷二《书王元之〈竹楼记〉后》中提到,王安石曾有“优《竹楼记》而劣《醉翁亭记》”的议论,王禹偁竟然凭借此文骎骎凌驾于北宋文坛盟主欧阳修之上。所以后世各类文章选本对这两篇文章大多青睐有加,清康熙年间吴楚材、吴调侯所编《古文观止》就是其中流传最广的一种。吴氏叔侄将二文冠于宋代文章之首,称《待漏院记》“辞气严正,可法可鉴”,将其作为效法取鉴的典范;又说《竹楼记》“可以上追柳州得意诸记”,能与柳宗元的作品相提并论,钦挹推重之情不言而喻。吕思勉在课徒授业时专门讲授过《古文观止》(参见黄永年《回忆我的老师吕诚之(思勉)先生》),故其所谓“世所传颂”,很可能就是针对《古文观止》而言。
在追忆自己求学经历时,吕思勉曾提到:“文初宗桐城,后颇思突破之,专学先秦两汉,所作亦能偶至其境。”(《自述》)尽管由桐城派进而上溯至秦汉文章,其根本旨趣其实一脉相承而并无移易。他在《〈古文观止〉评讲录》(黄永年记,收入《吕思勉诗文丛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中标举过自己的衡文准则,“讲古文者最要之义,在雅俗之别”,“雅俗为古文与非古文之界限”,具体落实到遣词造语,“雅与古不必一致”,倒并非要求一味追求古奥,“因古文体例之谨严,一时代一地方之古语被其淘汰者不少,如六朝人隽语、宋明人语录中语是也”(见上卷“韩愈《原道》”)。将其意见与桐城派的传统理念相互比较,如方苞认为“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藻丽骈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沈廷芳《方望溪先生传书后》引,载钱仪吉纂《碑传集》卷二十五),吴德旋《初月楼古文绪论》也提到“古文之体,忌小说,忌语录,忌诗话,忌时文,忌尺牍”,足见其立论宗旨俨然桐城家法。
王禹偁在北宋古文肇兴之初颇负盛名,然而仔细覆按前人所作评析,如论《待漏院记》“非骈非散”(浦起龙《古文眉诠》卷七十三),“即时文八股之祖也”,“极似一篇近时绝好会元文字”(李扶九《古文笔法百篇》卷一),论《竹楼记》“稍涉俗套,韩、欧诸家必无此调”(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十四),显然都已经注意到其行文骈散杂糅而稍涉流俗,只是有的认为瑕不掩瑜,有的甚至觉得恰能体现其优长之处。但若以桐城派的标准来衡量,毫无疑问绝不符合古文纯净雅洁的要求。姚鼐《古文辞类篹》、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等最能呈现桐城旨趣的古文选本,就都将这两篇文章摒除在外。吕思勉在讲授《古文观止》时也顺带论及王禹偁,批评“宋时号称为古文者甚多,然未必皆善。如此书所选王禹偁《待漏院记》《黄冈竹楼记》,范仲淹之《严先生祠堂记》《岳阳楼记》,均甚恶俗。盖文忌夹杂,作古文而夹入词赋中语,则如以朴素古澹之衣,忽施以时下之刺绣,不成样子矣”(《〈古文观止〉评讲录》下卷“柳宗元《捕蛇者说》”),即集矢于其行文夹杂词赋以致文体不纯。黄永年在《回忆我的老师吕诚之(思勉)先生》中有一段叙述可以与此互相印证,他说:“吕先生所讲授的文章不一定是他认为好的,不好的也讲,讲它不好在哪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篇是王禹偁的《黄冈竹楼记》,吕先生说它不好,不好在哪里,在不纯,开头写古文,中间来几段骈文,最后又是古文,不纯就不美。”事隔数十年仍留有如此深刻的印象,恐怕正是因为吕氏在授课时直言不讳,而迥异于人云亦云的流俗之见。
桐城派的文章理念,对吕思勉评价史学论著也不无影响。姑以其选评的《古史家传记文选》(商务印书馆,1938年;已收入吕思勉《史学与史籍七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为例,卷首《导言》开篇就“先谈谈中国骈散文的变迁史”,并阐明撰作古文的时候,“可古的地方,必先用古,必其不能古,或求古则妨害事实时,才参用今。而其参用,仍有种种规律,非可直情径行”,其实就是要遵循桐城派古文的“义法”;在评述欧阳修等所撰《新唐书》《新五代史》时,则强调“此为古文既兴之后,用其义法所作之史。自古文家观之,自较自晋至隋之史及《旧唐书》《旧五代史》为胜”,还提到姚鼐《古文辞类篹》“于《史》《汉》外,只选此两史之文”,显然并不专注于两书的史料价值,而更侧重其文辞表现;最后总结史传文章的特色,又特意指出“正式文字和小说之别,却又不可以不知。古文贵叙述详尽,刻画入微,这是人人所可承认的,然古文而带有小说气,则历来的作者,又均视为大戒”,严格划分古文与小说之间泾渭殊途的界限。追根溯源,这些意见与其所受桐城义法的熏染都息息相关。
**叶适《游小园不值》
《宋代文学》第四章《宋代之诗》谓南宋永嘉学派“以文名者尤多”,并以叶适为代表,称许“其诗亦宗法晚唐,卓然自立于江西派之外。豪杰之士,固不随风气为转移哉”,随即又举其《游小园不值》为例:“应嫌屐齿印苍苔,十扣柴扉九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按:此诗始见于南宋陈起所编《江湖小集》卷十《靖逸小集》,作者署名为叶绍翁,诗题作《游园不值》,均与《宋代文学》所述不合。可知吕思勉在下文虽然根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撮述过《江湖集》的刊刻始末,实际上并未依从该书而别有所据。稍后南宋陈思编、元陈世隆补《两宋名贤小集》卷二百六十叶绍翁《靖逸小稿》也收录过这首诗,而文字稍有出入,如“应嫌”作“应怜”,“十扣柴扉九不开”作“小扣柴扉久不开”。编者又称此诗“至今脍炙人口,虽村巷妇稚皆能诵之”,可惜作者声名不彰,仅能对其行迹交游略作介绍。旧题刘克庄编《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后集卷三载录此诗,文字与《江湖小集》大体一致(仅“柴扉”作“柴门”),而又牵合比附《靖逸小集》这个书名,将作者改署为“叶靖逸”。明清两代流传极广的《千家诗》,相传为南宋末年谢枋得所编,与《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渊源颇深,收录此诗时同样署名为“叶靖逸”,同时又擅自将诗题改成《游小园不值》。《千家诗》在后世有多种注本,以明清之际王相的评注本流播最广,但对原书多有增补改窜。叶绍翁另有《四朝闻见录》流传于世,从中可知他早年曾师事叶适。王相或许因此辗转附会,又将此诗作者改为“叶适”,还在注释中无中生有地宣称“宋叶适字清逸,号木心,仕至秘阁学士”,将师弟二人混为一谈后再增讹谬。经过这一系列递相讹舛,这首诗的原作者终于被张冠李戴。《宋代文学》所谓“叶适《游小园不值》”,想必就是承袭了王相评注本《千家诗》的错误。
吕思勉早年撰有小说《未来教育史》(连载于1905年《绣像小说》,已收入《吕思勉诗文丛稿》),文中叙述私塾先生查考学生功课时的场景:“见他已念过两本书了,一本是《三字经》,一本是《千字文》。现在拿出来,打算念的,也是两本书,一本是《百家姓》,一本是《千家诗》。”据李永圻、张耕华《吕思勉先生年谱长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云,这篇小说中“关于江浦县中私塾教学的描写,似也是出自亲见亲闻,虽是小说笔法,当也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形”(见该书“一八九二年”条),可知他对此确有切身体验,并非向壁虚构的小说家言。吕思勉对这类旧时村塾陋籍并没有弃若敝履,还曾选用《古文观止》作为国文课本,而此举其实颇含深意,“正因为它选得杂乱,各种文章都好坏有一点,作为教本让大家多了解些东西还是有好处。当然,通行易得也是用它的一个理由”(黄永年《回忆我的老师吕诚之(思勉)先生》)。“选得杂乱”“通行易得”云云,毫无疑问也可以直接移用过来评价《千家诗》。想来吕思勉年幼时对此书也曾讽诵熟习,所以才会受到潜移默运的误导而未能察觉。
《论学集林》
《文学与文选四种》
《宋代文学》
**尹常卖五代史
《宋代文学》第六章《宋代之小说》叙述宋代说话伎艺时称:“此等讲说,有演前代之事者,亦有演当世之事者。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谓当世京瓦技艺,有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此与《志林》《夷坚志》所述,皆演前代之事也。”
按:同为史学名家的邓之诚在《东京梦华录注》(商务印书馆,1959年)中曾慨叹董理校证此书的繁难艰辛:“断句以《伎艺》《饮食》为最难,其他讹夺俱难强解。虽力求不误,而误者必多。”(见该书《自序》)《东京梦华录》卷五“京瓦伎艺”条中有一段文字,罗列了诸多分属不同家数派别的说话艺人,前人在句读时确实多存分歧。孙楷第在《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载1930年《学文》创刊号)中就掉以轻心,由于误判上下文的归属,而将原文节录标点为“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文八娘子”。俞平伯为此另撰《〈东京梦华录〉所载说话人的姓名问题》(载1931年《清华中国文学会月刊》创刊号),着重分析其致误的原因,“考《梦华录》此节之文,极其凌乱,有联上读者,亦有联下读者”,行文其实并没有固定规律可资依循,“乃孙君悉以属下,遂致所记名字悉误”。他又进而参考同书卷六“元宵”条中所提到的“尹常卖五代史刘百禽虫蚁”,指出卷五中的片段应该标点作“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由此纠正了孙氏的疏漏讹谬。
如果仅据今人整理校订的吕思勉论著如《论学集林》(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或《文学与文选四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中所收录的《宋代文学》,则吕氏在此处所说的“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尽管较俞平伯所言稍嫌含混不清,但整体判断似乎并无大问题——邓之诚《东京梦华录注》也是如此处理的。不过重新覆核商务印书馆的旧版,其间仍有可议之处。因为吕思勉在“尹常”二字旁另划有专名线,显然是以“尹常”作为人名,而以“卖五代史”与上文的“说三分”相对成文,与俞平伯以“尹常卖”为人名显然又有不同。近世学者中与吕思勉意见相合者颇不乏人。在此之前,胡适在1922年10月21日的日记(据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里尝试过列表比较《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梦粱录》《武林旧事》四书所载宋人说话流派的异同分合,在《东京梦华录》一栏内列有“卖五代史”,毋庸赘言也是将“尹常”视作人名。在此之后,郑振铎的《宋金元诸宫调考》(载1932年《文学年报》第一期)在介绍五代史诸宫调时顺带提到,“‘五代史’故事与‘三国志’故事,都是宋代讲坛上的骄子。《都城纪胜》载有尹常者专以‘卖五代史’为业,与霍四究的‘说三分’,恰是专门的讲史书的双璧”,除了一时疏忽将《东京梦华录》误记为《都城纪胜》外,也认为这位说话人的姓名是“尹常”。赵景深的《南宋说话人四家》(载1940年《宇宙风(乙刊)》第二十九期)根据《东京梦华录》的记载,以图表形式展示说话人的家数,同样将“说三分:霍四究”与“卖五代史:尹昌”并列为“讲史”一类的两大派别。
戴望舒《小说戏曲论集》
胡适、郑振铎、赵景深等都是小说史研究的名家,但这样理解并不准确。戴望舒在四十年代中期就撰有《释“常卖”》(收入《小说戏曲论集》,作家出版社,1958年),根据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所说“方言以微细物博易于乡市中,自唱曰常卖”,指出“‘常卖’系一种专业之特称,今人称质库司事为‘朝奉’,称卖针线花粉者为‘货郎’,‘常卖’一辞,亦即类此”。不久后叶德均又撰《释常卖》(载1948年《华北日报·俗文学》第54期,又收入《戏曲小说丛考》,中华书局,1979年),另据《铁围山丛谈》《中吴纪闻》等宋代文献所载,进一步判定“‘常卖’一辞,是宋人习用的方言,指街市叫卖零星什物者”,“常卖既是做小买卖的称谓,而尹氏又以常卖为名,当是未入瓦市说《五代史》以前,曾经做过‘常卖人’,因而称之为尹常卖”。戴不凡在五十年代中期撰《小说识小录》(收入《小说见闻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其中一篇札记《尹常卖和尹昌》还进一步钩稽宋人笔记《白獭髓》中的零星记载,推测“尹常卖”的本名或为“尹昌”,“是业余的或是业余出身的说书艺人”。正因为学界对此不断加以考订匡正,当时出版的《东京梦华录》整理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也“得到许多专家和读者的指教,或提供有关的材料,或商讨标点上的问题”(见该书《出版说明》),卷五这段文字就被标点作“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从而避免了以讹传讹。而孙楷第在将《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一文相继收入《论中国短篇白话小说》(棠棣出版社,1953)、《俗讲、说话与白话小说》(作家出版社,1956年)、《沧州集》(中华书局,1965年)等论文集,赵景深在将《南宋说话人四家》一文收入《中国小说丛考》(齐鲁书社,1980年)时,也都得以参酌借鉴而修正原先的疏忽讹谬。以吕思勉见闻之博洽,治学之勤勉,于诸家考订自然也会有所了解,惜乎天不假年,赍志而没,未能及时采摭订正这个小小的疏漏。
作者:杨焄(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编辑: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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