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面向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遴选发布生产企业岗位需求,对接匹配职业教育资源,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到2025年,累计不少于500所职业院校、1000家企业参加项目实施,累计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常规人才培养相比,“专项培养计划”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完善工程师培养体系。通过实施专项计划,探索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规律,形成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标准,增强工程基础、通用技术、行动能力培养培训,增强生产工艺、生产方式、生产设备实训实践,增强工程思维、工匠精神、人文素养交叉融合,贯通培养现场工程师,形成为工程技术人才紧缺领域储能赋能的新机制。
二是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首先由产业部门遴选一批企业,设立学徒岗位、明确岗位要求,选派技术骨干承担专业课教学,指导岗位实践,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训练中心。教育部门引导职业院校与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专业与产业精准对接,学校人才培养规格层次、目标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新生态。
三是推广中国特色学徒制。校企共建以高层次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现场工程师学院,校企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学徒的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创新工学交替、育训并举的学徒培养培训模式,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设计工学交替课时比例安排,校企合作开发优质课程及数字资源,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入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数字能力提升培训。
《通知》还提出,有关学校和企业不得以项目名义违规收取学费。结束后合作方不得再以国家级项目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各地可参照本计划设计实施省级相关计划。同时,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向项目企业倾斜,对纳入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组合式激励。学校参与专项培养计划情况作为高职“双高计划”、中职“双优计划”等考核遴选的参考。鼓励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省份率先制订面向专项培养计划的区域激励政策,对参与学徒培养的有关企业进行补贴,将有关职业能力评价结果纳入地方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政策支持范围。
作者:吴金娇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樊丽萍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