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1世纪的最后20年,词不被视为“文学”。
柳永在《玉蝴蝶》里写了这样的场景:“亲持犀管,旋叠香笺。要索新词,殢人含笑立尊前。”写下来的词作要交给歌女,她们是专业的音乐人,歌声为文字赋灵韵。填词人的著作权是模糊的,是歌女们收集且保存了过往的歌词。
晏几道在给自己文集的自序里写道:“家有莲、鸿、蘋、云,品清讴娱客,每得一解,即以草授诸儿。吾持酒听之,为一笑乐而已。”小晏在宴席间兴致所至,小令一挥而就,草稿就交给了家班歌女。后来朋友故去,家境中落,家班散了,歌女们有了新雇主:“昔之狂篇醉句,遂与歌儿酒使流转于人间。自尔邮传滋多,积有窜易。”他自己对这些作品是不看重的,形容为“狂篇醉句”。自从把词笺递给歌儿酒使,那些歌词不再是他的。歌女们各奔前途,歌词在传唱过程中也变得面目全非。当他的好友努力寻回这些散落的作品结成集,他再度读到自己的词作只感到陌生,掩卷怃然。
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词的文本是不稳定的,有的词在表演过程中被修改过,有些作品被同时归在不同的作者名下,有些佚名的文本假托为名家之作。这些偏离于公共生活的感性话语,真诚地再现了被伦理纲常压抑的人类经验,是边缘化的,被轻视的,“为笑乐而已”。
11、12世纪之交,苏轼和他的门生们把填词提升为精英文学活动,苏轼明确地表达了“词就是诗”的观念。“作者论”的意识主导并影响了词文本的保存。比如《乐府雅词》收录欧阳修的83首词,编者直言悉数删除署名为欧阳修但他认为德行有亏的词。之后的《近体乐府》又过滤了一部分疑似欧阳修的词,编者认为这些过于香艳的俗词是欧阳修的政敌别有用心归到他名下的,以此中伤这位文坛领袖的形象。有一首被《近体乐府》删去却出现在《全宋词》里的《蝶恋花》,写新婚之夜:“几叠鸳衾红浪皱。暗觉金钗,磔磔声相扣。一自楚台人梦后。凄凉暮雨沾裀绣。”如此具体地描写欢好的细节,是不是欧阳修的“真作”?纵然欧阳修确凿地写了孟浪的艳词,“写风流”也未必等同于作者“真风流”。但是,在12世纪的编纂者看来,文学泰斗也是道德楷模,不该被看到这样浮浪的一面。
12世纪中期,成熟的印刷文化来临了,但道学化的时代氛围加剧了作品保存状况的偏颇和扭曲。在1149年写成的《碧鸡漫志》里,作者王灼把伦理评判和审美评判视为一体两面,他声讨柳永是鬼魅一般的“野狐涎”,认同朝廷对伤风败俗的曹组的词作全面封禁。然而,面对李清照,他的伦理信念和审美原则分裂了。王灼态度纠结,他无法否认李清照的天才,但他严厉批判她在作品和私生活中显露的“道德败坏”。王灼的判词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共识——
“少年便有诗名,才力华赡,本朝妇人,当推词采第一”,但“晚节流荡无归。”“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尖新,姿态百出”,但“闾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忌也。”类比前朝男作者,“纤艳不逞淫言媟语如元白,侧词艳曲如温飞卿”,结论是“闺房妇女,夸张笔墨,无所羞畏。”这里含蓄的意思是,李清照浪费了她的才华,用错了地方,她写得那些惊世骇俗的词作,让元稹白居易温庭筠最露骨的作品显得微不足道。
王灼读到了什么让他作出这样的评语?今天的读者是再也看不到了,男作者对李清照的非议顽强地流传至今,她的作品却未能在时间长河里幸存。《梅苑》收了她的五首词,写梅花自然不会有淫言媟语。《乐府雅词》保留了她的23首词,有严重道德洁癖的编者一丝不苟地排查并剔除了她的侧词艳曲。面对被前赴后继的男性文人扭曲塑造后的“李清照”,今天的读者再也看不到她无所羞畏惧、肆意落笔时写下了什么。
作者:柳青
编辑:徐璐明
责任编辑:王彦
配图为资料图片,均来自电视剧《清平乐》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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