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大代表是12人还是13人?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章已经很多了,它要求的是重证据。
共产国际档案
同中共一大人数直接有关的当时历史档案,保留下来的只有一件,就是长期存放在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档案中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它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这两份档案放在一起,写于1921年下半年。它用俄文写就,看来是给共产国际的报告。
新中国成立后,苏联将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保存的与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的一大批档案移交给中国档案部门。这件档案是存留于世的有关这个问题的唯一原始档案。作为证据,它的价值是其他资料无法比拟的。
对中共一大的出席人数,这份档案有十分明确的记载:
“参加大会的有十二名代表,他们来自七个地方(包括上海),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
这份报告所说“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只能是指留日学生代表和广东代表。在当时留日学生内的中共党员只有施存统、周佛海两人。据周佛海在《扶桑笈影溯当年》中写道:“凑巧是暑假中,我便回到上海”,“我算是代表施和我自己两人”。
广东的情况也比较特殊,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保存的另一份也写于1921年的档案《广州共产党的报告》写道,广东到1921年一大召开前不久才“开始成立真正的共产党”,“党员共有九人,包括陈独秀、米诺尔和别斯林在内”。陈独秀当时有事不能来上海参加大会。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广东党组织只产生一个代表是可以理解的。
陈公博在《我与共产党》一文中写道:“上海利用着暑假,要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广东遂举了我出席。”他没有讲还“举”出包惠僧或其他人当代表。广东的早期党员谭天度也说:“一大广东的代表是陈公博,是推出来的。”
至于其他“五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大家都很熟悉。那是上海李达、李汉俊,北京张国焘、刘仁静,湖南毛泽东、何叔衡,湖北董必武、陈潭秋,山东王尽美、邓恩铭。再加上前面所说的广东、留日学生代表各一名,大会代表人数正好是12名。
毛泽东的批示
还有一件重要档案,是保存在中央档案馆的1951年6月21日毛泽东对胡乔木关于《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几处提法的请示信的批示原件。胡乔木的请示事项中有一条:
“第一次代表大会人数各说都是十三人,惟李达说是十二人,理由是包惠僧非代表。两论不知孰是?”
当时并不知道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还保存有那份档案,但毛泽东对此的批示斩钉截铁地只用了四个字:“是十二人。”毛泽东这个批示不是个人间的通信和交换意见,不是毛泽东随便谈起他对一大代表人数的记忆(虽然大家都知道,毛泽东的记忆力是惊人的),而是作为党中央主席对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活动所作出的正式批示。如果没有足够根据,决不能轻率地改变毛泽东这个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正式批示。
10多年后,毛泽东又两次同外宾谈到中共一大代表的人数。一次是1961年10月7日,他在与日中友好协会访华代表团、日本民间教育家代表团等日本外宾的谈话中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时只有12个代表”,“12个代表中有几个人变质了”。另一次是1965年11月25日,他对参加中日青年友好大联欢的日本朋友说:“那一年,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2个代表参加。”
可见,他对中共一大代表是12个人的记忆,是十分明确而肯定的。
胡乔木在1951年那份请示报告中提到“李达说是十二人”,这句话也不能忽视,因为李达是中共一大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人,通知各地派代表开会的信是他发的,最后一天大会改到嘉兴南湖船上召开,也是由他的爱人王会悟联系并带去的。因此,他对大会代表的产生经过最清楚。
亲历者中最早谈到一大代表人数的是陈公博。1924年1月,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论文中写道:“大会代表十二人,代表七个地区。”这个说法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保存的档案相同。论文写作的时间离一大召开只有两年半。更重要的是,陈公博正好是中共一大的广东代表,这是没有疑问的。如果还有另一个广东代表,陈公博不会不知道。
不同说法的缘起
那么,对中共一大代表人数有不同说法是怎么来的?
曾常被引用的材料是董必武在1929年12月31日写给何叔衡的信。该信虽然没有直接谈代表人数,但提到“广州代表陈公博(早经开除)、包惠僧(1927年脱党)”,把广东代表说成两个人,那就在实际上认为代表是13个人了。他还谨慎地声明:“关于第一次中共代表大会我已记不甚清。”在那封信里,他对8年前事情的记忆确实已不很准确,如他对山东代表有几人、是什么人都想不起来了。但董必武历来有着很高的威望,参加过中共一大而当时仍在党内的只有毛泽东和他两人,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说法自然有着极大影响。
此外,周佛海在1927年所写的《逃出了赤都武汉》就中共一大代表问题指出:“当时出席的人,广东代表陈公博、包惠僧。”这样,也把中共一大代表人数仿佛说成是13人。但这也是6年后不很清楚的记忆,如说“济南代表是两个学生,以后不甚闻名,忘其姓字”。何况他并不清楚这“广东代表”是怎样产生出来的。
承上所论,当年档案中的记载同一些有关人员多年后的回忆相比起来,哪一个更可信?
苏联把包括前述中共一大经过报告在内的一大批共产国际中共代表团档案在1959年移交给中国后,中央档案馆的态度是十分慎重和认真的,专门把置放在一起的有关中共一大的三份文件派人送请董必武鉴别是否可靠。
董必武在同年9月5日复信中,是否仍坚持自己过去对中共一大代表人数的说法?不。董必武以高度实事求是的态度,坦率而干脆地写道:
“我过去对一大代表人数是同意陈潭秋同志回忆的说法,今后我愿意放弃这个意见。”
12年后,1971年8月4日,董必武在谈中共一大时,对来访的中国革命博物馆工作人员更明确地说:
“一大代表,上海、济南、湖南、湖北、北京各是两个人。广州是一个人,实际到了两个,有一个包惠僧,他是一个新闻记者,是列席的,不是代表。”
包惠僧是不是大会代表?
对中共一大代表人数产生不同说法的原因,来自包惠僧是不是大会代表。
包惠僧参加了中共一大,这是事实,没有争论,也不能缺乏根据地称他是“临时参会者”或“旁听者”。既然参加了会议,讨论时也发过言,其他与会者未必都清楚谁是正式代表而谁不是,会议组织和主持者也未必在会上对此予以说明。
但如果说包惠僧是中共一大代表,那么他是哪一个地区党组织的代表呢?包惠僧明明是湖北党组织的成员、武汉临时支部书记。湖北党组织已有两位一大代表即董必武、陈潭秋,自然不可能再推出第三个代表。包惠僧是从广东来上海开会的。他其实只是在中共一大开会前一个多月的1921年5月底,才临时去广州看陈独秀,并没有在广东党组织内工作。陈独秀那时正担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兼广东大学预科校长,不能离开,没有出席中共一大,他要包惠僧去参加那次会。
包惠僧并不是广东党组织的成员。只有他本人从1953年起说陈独秀“即召集我们开会,决定推选我同陈公博代表广州区”。除此以外,没有看到其他任何人(特别是广东党组织成员)说过有“开会”和“推选”他为中共一大的广东代表,更没有任何档案材料证实包惠僧自己的说法。
负责一大会议组织工作的李达以及向共产国际的报告,也不会无端地说中共一大的代表人数是12个而不是13个,说其中“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这“两个地方”中,除日本外,还有一个是哪里呢?一大结束后的初冬,包惠僧仍从上海回湖北担负党的工作,并没有在广东工作,怎么能代表广东党组织呢?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所著《中国共产党广东地方史》对这个问题采取了很谨慎而又并不含糊的表述:
“广州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是陈公博,陈独秀也指派包惠僧由穗赴沪参加大会。”
这个写法是慎重的、恰如其分的。
总之,中共一大的代表是12人,参加会议的有15人,除一大代表外,还有包惠僧(陈独秀指派来参加会议的)以及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他们两人是共产国际派来的)。中国共产党那时刚诞生,缺少经验,那时候在会上不会有代表资格审查之类的报告,有些事当时没有讲明白,容易使有些当事人误把来参加会议的(除两个外国人外)认为都是一大代表,从而给后人造成一些困惑。
作者:金冲及
编辑:薛伟平
责任编辑:朱自奋
来源:摘自《中共党史研究》2020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