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四家职能部门共同召开青浦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工作推进会,并签署了《关于建立青浦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协作配合实现“1+4>5”的多倍成效,共创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绿色环境。
事情要从今年6月说起。当时,青浦区检察院在校园周边安全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商行违规出售烟草制品,该商行位于一职业技术学校师生出入口依法可步行最短距离50米范围内,未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属于违规出售烟草制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等相关规定,检察机关立即引起重视,意识到这一行为可能对附近未成年人带来烟草侵害的不良影响。
青浦区检察院随即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烟草专卖零售店进行全面排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监管,健全日常监管查处机制,相关职能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电子烟侵害,青浦区检察院联合四家职能部门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旨在加强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适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共同护“未”健康成长。
作者:单颖文 钟芬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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