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离婚官司,董女士网贷支付百万余元用于支付“律师费”和“关系费”,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好友”赵某虚构出来的。近日,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0年上半年,董女士欲和丈夫离婚,在孩子及财产分配的问题上,二人始终谈不妥。为此,董女士打算和老公对簿公堂。正当董女士感到迷茫无助时,赵某出现了。
赵某是董女士一年前在某次聚会上认识的朋友,两人交情本不深。在耐心听完董女士的遭遇后,赵某为董女士打抱不平,还热心地给董女士介绍“保证可以打赢官司的上海知名律师”。这让董女士瞬间燃起了希望。
经赵某推荐,董女士添加“陈律师”为微信好友,此后,她便全权委托其帮自己处理离婚官司。此后,二人通过微信联系。“陈律师”为董女士的离婚官司、财产分配等问题东奔西走,事事都向她报备,并以此为由要钱。在近一年的时间内,“陈律师”以材料费、报销路费、打点关系、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需要押金等各种理由先后几十次向董女士索要钱款100余万。
生活本就拮据的董女士为此不得不在各种网贷平台上贷款支付一笔又一笔高昂的费用。然而钱给了,离婚官司却毫无进展,董女士从没有见过这位厉害的大律师,甚至连电话也没有打通过,种种迹象让她对对方的身份产生怀疑。果然,没过多久,“陈律师”彻底失联了。
2021年3月,感觉被骗的董女士质问好友赵某。于是赵某又向她介绍了一位声称在政府工作的吴某,帮助董女士解决问题。此后,吴某又以帮忙要回被骗钱款等理由,通过微信向董女士索要数万元。
直到三人突然全部消失,董女士才彻底醒悟,自己可能被骗了,遂向普陀公安机关报案。董女士没想到,诈骗自己的从始至终只有当初为她“打抱不平”的赵某。
经审查,被告人赵某一人分饰三角,虚构陈律师及吴姓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董女士钱款共计100余万元,后均被其用于还债、生活开销。普陀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招摇撞骗罪。
经普陀区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作者:单颖文 姚彦静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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