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秦皇岛、南通……在今天的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又有27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国家森林城市”达到165个。根据《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到2025年,将建成300个国家森林城市。
新入选的27个城市是: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乡市、武宁县和崇义县,山东省济宁市、聊城市、滕州市、邹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阳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重庆市荣昌区。
据了解,国家森林城市是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
森林城市建设的理念包括:
1)保持近自然状态;
2)城乡一体统筹发展;
3)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林村相依、林田相依;
4)具有浓郁鲜明的城市地方特色;
5)具备开放互动的管理模式;
6)节水、节力、节财。
森林城市发展有6项建设内容。一是扩展绿色空间,拓展城区生态空间,建设环城森林,开展村镇绿化美化。二是完善生态网络,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建设城市间成片森林、湿地,建设区域生态廊道,建设道路、水系林带。三是提升森林质量,培育近自然森林,提升乡村景观林,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树木养护水平。四是传播生态文化,增加生态文化场所,推动全民自然教育,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五是强化生态服务,拓展生态游憩空间,完善休闲绿道网络,发展惠民生态产业。六是保护资源安全,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加强有害生物防治。
作者:赵征南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