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是跳广场舞的好时节。近日,跳完广场舞的尹女士把放着5万余元现金的包遗忘在了附近,第二天发觉后报警,民警火速帮助查找,最终发现是一好心群众捡回并给予照看,巨额现金完整回到尹女士身边。
10月22日7时55分许,崇明分局长兴派出所接到“马大哈”市民尹女士的报警求助。经了解,10月21日18时许,尹女士来到长兴镇月牙港路金滂路路口跳广场舞,放着5万余元现金的背包当时就随意放在了边上,19时30分许,尽兴跳完舞的尹女士骑着电瓶车便回了家,居然忘记了钱包的事情,直到第二天要用钱的时候才想起来钱包落在了跳广场舞那边。
接到求助后,民警沈双苗、杜俊立即通知综合指挥室民警陶苏烨、辅警杨海荣,根据尹女士提供的时间点对跳广场舞周边的公共视频展开查找,最后发现是被一阿姨捡走,民警随即通过阿姨所骑电瓶车信息找到了她。
10月23日9时30分许,当沈双苗、杜俊来到孙阿姨家时,孙阿姨第一时间拿出装着5万余元现金的背包,并如释重负地对民警说:“人家丢的钱肯定急,也不容易,当时看到里面都是钱,我就原封不动的把它保管到现在。”
原来,10月21日晚上孙阿姨在店铺打烊后途径空空的广场舞场地,这时看到有个背包孤零零地躺在路边,孙阿姨走上前查看,包里面居然全是钱,认识到可能是有人遗忘的,生怕被人捡走占为己有,孙阿姨便把背包带回家保管起来,因为自己开店忙,孙阿姨一时竟忘了报警。
“我在崇明做了18年生意,落在我摊位上的手机、钱包我从来没私自拿过。”生怕民警不相信,孙阿姨这样跟民警说,听闻后民警立即对孙阿姨拾金不昧的举动竖起大拇指,表示完全相信。
民警随后联系上尹女士,尹女士在派出所确认丢失钱物未少分文后,衷心感谢孙阿姨的高尚品德以及民警的全力帮助。解群众之难、帮群众之需、办群众之急,好心人和人民警察始终在群众身边。
作者:何易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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