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画像
董其昌(1555—1636),松江华亭(今上海市)人。明代著名画家、书法家、鉴赏家,也是个典型的官宦和乡绅。而民间生员文献却指责他是个乡绅恶霸,所以他是个极具争议的两面性人物。那么董其昌究竟是何种人呢?本文引援古籍文献记载,对这一话题进行探索和研讨。
《明史》记载曰:“董其昌,字元宰,松江华亭人。举万历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天启)五年正月拜南京礼部尚书。……其昌天才俊逸,少负重名。初,华亭自沈度、沈粲以后,南安知府张弼、詹事陆深、布政莫如忠及子是龙皆以善书称。其昌后出,超越诸家,始以宋米芾为宗。后自成一家,名闻外国。其画集宋、元诸家之长,行以己意,潇洒生动,非人力所及也。”(⑴《明史·卷289》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4册第7395至7396页)董其昌又名董文敏,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一月出生于松江华亭(上海)一个颇有影响的名门望族家庭。(何良俊《何翰林集》卷二十三《墓表·董隐君墓表》记曰:“董氏,上海之望族也。”( ⑵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7年版,集部,第142册,第182页。)
董其昌生处明代后期,历经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六朝。十三世纪后半期,南宋末年设立了上海镇,属宋朝江南东路嘉兴府华亭县。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升格为上海县,至明代华亭(上海)归江浙行省松江府管辖,其已成为为全国最富裕地区,但也是赋税最重的地区。据当代史学家王守稼研究:当时“松江平均每亩征收数,在全国已跃居第一位。万历六年(1578),全国垦田七万一百余万亩,应征税粮二千六百六十三万余石,平均每亩征3.80升;松江府恳田四百二十四万七千余亩,应征粮一百零三万一千余石,每亩平均24.29升;而北直隶每府州的平均数,只相当于松江府的二十三分之一。”(⑶王守稼著:《封建末世的积淀和萌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8月第1版,第80页。)沉重的赋税,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复杂。董的家乡松江华亭又地处东海之滨,还遭海上倭寇的不断侵袭,更是终无宁日,苦不堪言。董其昌的仕宦生涯自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后,历任东宫讲官,河南参政、太常少卿、南京礼部尚书等职。万历二十六年(1598)因在立储问题上,忤执政意,从京官被贬为湖广按察副使的地方官。对这些地方官职,他没有多大的热情,却是敷衍而已,因此,从万历二十七年(1599)至天启二年(1622)期间,基本上以疾为辞,处于隐居状态。他在政坛上的失意,却为他在绘画艺术上的发展赢得了时间和成功。作为画家,他长于书画,在中国艺术史上可谓举足轻重。同时,他用“南北宗”理论对绘画中的派系进行了梳理,将艺术中文人画的精神发挥到极致。他也被后人称为“艺林百世之师”。现围绕他的人生和众说纷纭的争议,尝试着破解和叙述如下:
一,万历进士,朝廷大臣
“朝为读书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理想和至上追求。董其昌也不例外。经过近30年的寒窗苦读,年已34周岁的他终于考中进士,并因文章、书法优秀被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深造,供职于翰林院。近不惑之年的董其昌,经过官场磨练,愈发聪明能干,识大体、知退进,深通为官之道,故仕途通畅顺利。在晚明的激烈党争中,他和东林党一些官员十分友善,却保持清醒头脑,尽量不卷入党争中去。他虽然对魏忠贤擅权不满,却在东林党和阉党的斗争中不选边站,尽力保全自己。
他也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在明王朝君权高度集中的背景下,他有独特的个人看法,说:“立天子以为天下也,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君以为国也,非立国以为君也”,又引周公语说“使有德者易以兴焉,无德者易以亡焉”,表白自己的想法,“藏天下于天下而不私者乎?迨德下衰,而天子者始掩天下而为一人之私利,一家之私业,一姓之私传,惟社稷之知私而已矣。”(⑷《容台集》卷四)这种民主思想是传承孟子“君轻民重”主张而来。他的这种民主思想的萌芽,在晚明的复杂又腐朽的政治环境中,称得上是民主思想的先行者。在《救荒弭盗议》中,他主张要妥善安抚流民,并在如何解决“民饥盗起之时”的问题上,他明确主张说:“抚流民而已,夫流民固民也,进可以战,退可以耕,饥灾所驱,惟食是仰,当是时,使奸雄用之,则倡乱之构也,使国家抚之,则富强之资力”。力主解决流民的衣食问题,关键在于处置是否确当,“沿途团结,给以粥糜,能劳苦者佣其力,有技艺者食其业”,“于农隙之暇,教以战阵之法”,“两利之策哉”!(⑸《容台集》卷五)在《议国计疏》中,他力主慎开源,重节流,斥开纳之弊,并提出“冗员当议”、“弊窦当清”、“奢侈当禁”、“吏治当饬”、“风俗奢侈当禁”的方针,以挽救“一岁之入,不足以支半岁之出”的困境。他是个肯接受新思想的人,但在为官之道上却谨慎小心,他怕党争给他带来大祸,因此尽力超脱,以书法、绘画自娱。他的处世哲学潇洒超脱,所以他在阉党当政的恶劣政治环境中,保全自己,而不是像东林党人那样濯祸遭难。从万历十九年(1591)任翰林院编修开始,董其昌历仕神宗、光宗、熹宗、思宗等朝,于崇祯八年(1635)致仕。前后44年的漫长时光,他实际做官时间不过十四五年,大多时间都请辞在家,自由自在,沉醉书画之中,是个名副其实的乡宦和书画家。
董其昌67岁时临摹北宋范宽的《溪山行旅图》。
二,酷爱艺术,书画翘楚
董其昌重名不恋官,酷爱艺术,把一生绝大部分时间花在书画艺术的探索和实践上。他17岁学书,22岁学画,从此笔耕不辍,十年磨一剑,修成书画大家。
在书法上。他17岁时,参加松江府会考。当时写了一篇很得意的八股文,自以为准可夺魁,谁知发榜时竟屈居堂侄董原正之下。原因是知府衷贞吉嫌他试卷上的字写得差,文章虽好,只能屈居第二。此事使董其昌深受刺激,从此他发愤学习书法。他初学颜真卿《多宝塔帖》为楷模,继而改为虞世南,又以为唐书不如魏晋,遂转学钟繇、王羲之,于宋人书家,尤钟情于深得晋人风韵的米芾。他在师古临帖方面下了很深的功夫。但他认为师古而不能泥古,而应该遗貌取神。在继承中创新求“变”,并逐渐形成了自己俊爽疏朗的风格。他的书法以行书见长,尤精小楷。自称于率意中得秀色,别具一格,自成一派,与临邑邢侗、晋江张瑞图、须天米钟合称“明末四大书法家”。又据《明史》记载和点评:“然三人者,不逮其昌远甚。”(⑹《明史·卷289》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4册第7397页)也就是说,邢侗、张瑞图、米钟三人书法远不及董其昌,其书法绝对在他们三人之上。
在绘画上。他擅长画山水,师法董源、巨然、黄公望、倪瓒,笔致清秀中和,恬静疏旷;用墨明洁隽朗,温敦淡荡;青绿设色,古朴典雅在师承古代名家的基础上,他又以书法的笔墨修养,融会于绘画的皴、擦、点划之中,因而他所作山川树石、烟云流润,柔中有骨力,转折灵变,墨色层次分明,拙中带秀,清隽雅逸。在天启二年,67岁时他临摹北宋范宽的《溪山行旅图》采取青绿设色、水墨兼并浅绛的综合绘画技艺手法,充分表现出他的人物工笔精湛、山水风格独特、画坛艺术自然传承的巨匠魅力。由于他兼长书法、诗文,每每绘完山水,题以诗文,行楷簇簇如行蚕,闪闪如迅霆飞电,全图诗、书,画相映成趣,和谐一致,更富有抒情意境。董氏的创作,因而成为文人画追求意境的典范。如《遥峰泼翠图》,整个画面不过是干远景而已,笔墨也很简单,但神韵、骨力俱足。画面的前部作一隅坡脚,缀以数块荒石。坡脚上有三株老树,交错而立。中间一株是夹叶树,稍事勾勒,却枝叶备见;旁边两株的树叶,则充分发挥泼墨的作用,左以直抹示盘曲,右以横点示傲岸,浓淡相间,一派生机。整幅立轴不设色,但面貌清丽,有咫尺千里之势,给人以远深而宁静的感觉。
元代画家黄公望创作的《富春山居图》(局部)卷,董其昌题跋。
董其昌不仅长于书画创作,还开创了“华亭派”,这是继明中叶以来,沈周、文征明、唐寅、仇英“明四家”之后的一个有重要影响的画派。在绘画理论上,他以佛家禅宗论画,分山水画派为“南北宗”(北宗以李思训父子的着色水画开其端,南宗为王维的水墨画法),推崇“南宗”画派文人画的正脉。董其昌超凡脱俗的艺术修养,使他在诗文、书画和鉴赏达到当时极高的水平,被称为“三绝”。他的书法、绘画、尺牍等作品,也成了上至皇亲贵戚,下至附庸风雅的商人、财主,不惜重金购藏的作品。《明史》有记曰:“四方金石之刻,得其制作手书,以为二绝。造请无虚日,尺素短札,流布人间,争购宝之。”(⑺《明史·卷289》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4册第7396页)当年不仅董其昌的书画成了争相重金购买的藏品,甚至手书短札,片语只字,也成了金石家用来磨石雕刻的珍品。董其昌在论书、论画上的造诣也别具一格,不同凡响。如他所著《书眼》《画眼》《钩元提要》《笔墨诀》等,对书画艺术阐发殆尽,被称为“艺林百世之师”。董其昌的字画不仅在他生前就享有很高的声誉。董氏死后,他的字画又得到了清康熙、雍正两帝的推崇,所以在封建晚世的文人画和书法艺术中,他是一座艺术高峰。
三,是非曲折,公道人间
董其昌在艺术上被公认为奇才,是中国艺术史上一个闪亮的聚焦点。作为一个艺术家,他以自己的毕生精力,创造丰硕成果于笔端,流百世墨迹于艺坛,给后世留下了许多的艺术珍品,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遗产增辉添色。这就是直到今天,凡提起他的大名,文化艺术界几乎无人不晓的原因。
他有艺术才华,但并非是个才德双馨的人物,却是一个极具两面性的人物。有人说董其昌是个土豪劣绅,其依据主要是“民抄董宦”事件。现查阅发生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的“民抄董宦”实有此事,但暴发的因果缘由却有不同的版本和说法。有民间说和《明史》说。这两种说法的性质截然不同。“民间说”,是谴责董其昌本人曾强抢绿英为妾,逼死人命,导致公愤,引发火烧董府。“《明史》说”,却说强抢绿英为妾并非董其昌本人所为,而是其次子董祖常所为,董其昌本人是无过失的。
《丛书集成续编》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影印本,《民抄董宦事实》书页。
笔者不久前在翻阅《丛书集成续编,第26册,杂史类》发现了《民抄董宦事实》一文,记载了“民抄董宦”事件,现抄录其中相关部分如下:
“万历四十四年三月初二日,华亭庠友范廷芝被乡宦董其昌逼死。先是四十三年九月内,董祖常统领家人二百余,一更时分明火执仗抢府庠生陆声远(名兆芳)家使女绿英,英系陆氏家人之女承继于董宦家人。英以本生母病往探未回,祖常遂疑有他故,辄肆扛抢打掠陆氏家资几及卧内,以致通骨切齿造黑白小传,五精八魂,记以丑诋之。有苏州人说书钱二者,在街唱说觅钱。廷芝从旁窃听竟为董仆所见,密报其主,遂擒捉钱二锁打而坐。廷芝以主使之罪逼跪于庭,廷芝不胜愤郁而死,死后廷芝之母冯氏室龚氏与董姨亲,而廷芝之子生员范宗文(名启宋)妻董氏又系宦族孙女。两世姻娅,且冯氏系万州知州范讷斋之室人、五品命妻、八旬寡母,料必无及祸之理,故携媳龚氏带三四妇女,轿往宦家诉其死之不白,痛其死之非命。而不意其昌父子,全不顾亲谊,喝仆陈明、董文等将冯氏龚氏撇髻剥鞋,手殴庭前,急拖出外。二氏且跌且走,见而怜之,扶掖至坐化庵中,其使妇四人,祖常俱絷缚之于太史椅上,剥去其裙,百般辱治有不可出口者,又将自破枱脚,每人乱打腿足,当时青肿寸许,反妄报府县捕官谓范氏登门打抢。及捕官至,只见冯龚二氏毁衣破面,蹲仆庵中羞啼不胜而已。严知事至宦茶厅之后,犹见缚一少年妇女去裙露丑亟掩面而出,噫!是尚忍言哉。自是合郡士民缙绅先生俱忿气冲天,骂声载道,而民抄之祸作矣。”(⑻见《丛书集成续编》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影印本,第26册,杂史类,第198页。)
从上述所记可以说明五点:一,逼死庠友范廷芝的主要凶手是其昌次子即董祖常;二,辱骂和诬告冯龚二氏的也是次子董祖常和奴仆所为;三,揭示了董家横行乡里的霸道罪恶行径;四,揭示了“民抄董宦”事件暴发的起因,就是董家欺压乡民和生员,不得人心所致;五,有些恶事虽不是董其昌亲手所为,但他毕竟是董家当家人,难以逃脱罪责。例如逼死连襟范氏后,董家不仅不知悔改,还竟然指使家奴对范氏长辈暴打和羞辱,甚至还诬告范家,然而官府怯于董其昌的名气,一直拖延不办。导致“合郡士民缙绅先生俱忿气冲天,骂声载道”,群众见官府不作为,更为愤怒。街头巷尾都有人在传:“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并且每天都有人在街上张贴打倒董其昌的文章和嘲讽董其昌的漫画。最终,松江书院的读书人也按捺不住,联合起来到董府质问。不久,董府门口竟然聚集了数千人。董其昌见人越聚越多,官府又迟迟不到,便命家仆驱逐。在拉扯间,愤怒的群众点燃了董府,顿时风助火势,雕梁画栋几百间房顷刻间灰飞烟灭。事后,松江官府缉拿了闹事最凶的一伙流氓,并定罪结案。
然而,董其昌又不满意松江官府草草结案的态度。由于他原是朝廷高官,与朝中官员多相熟,在他的干预下,此案受到重视,并由苏州、常州和镇江三府会审。会审的结果,不光把被抓的那伙流氓定为死罪,还把松江的读书人抓了十余个,并把其中5人革去了功名,其他人则被施以杖刑和降级,并且还替董其昌开脱,说是“奴辈不法,董宦未知”。这件事官修《明史》也有记载,却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甚至还歪曲事实说: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董其昌“督湖广学政,不徇请嘱,为势家所怨,嗾生儒数百人鼓噪,毁其公署。其昌即拜疏求去,帝不许,而令所司按治,其昌卒谢事归”(⑼《明史·卷289》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4册第7395至7396页)意思是说,董其昌在做湖广学政时,由于不收当地势家的贿赂,招致当地势家所怨。所以,当12年后,即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夏,他儿子董祖常明抢民女后,这帮豪门势族认为报复的机会到了。在他们的授意下,先是歪曲事实,污蔑董其昌,然后让说书人到处去蒙蔽群众。待群众的愤怒被扇起来后,便组织一些无聊文人去闹事。不明真相的群众,素来哪里热闹哪里去,因此就发生了“民抄董宦”的事情。但即使董其昌本人在“民抄董宦”事件上有些冤枉。但他对儿子管教不严,却也是事实。因为他没有做好这一点,才给那些想害他的人以可乘之机。
查阅《明史》及其他史书,均未发现记载“民抄董宦”事件,他的师友的诗文集中也无从叙述。认为此事件乃其子所为,与其昌无涉故未记录。我们现在知道此事,完全是从民间书生所记中来,如旧抄《民抄董宦事实》《说梦》《景船斋杂记》等,后人的有关文章也都是据此摘抄发挥而成。“民抄董宦”事件,毕竟距今已有400余年了,孰是孰非,很难完全说清。笔者认为,不论是“民间说”,还是“《明史》说”,其绝不会空穴来风。作为官宦乡绅的董其昌,在晚明社会奢糜之风影响下,其犯有品行道德上的过失,触犯众怒也不奇怪。匪独有偶。明代中晚期,在江南地区出现官宦劣绅欺凌乡民引起公愤和反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如同为松江华亭人,曾受到明嘉靖皇帝重用,长期担任阁臣高官的徐阶,于隆庆二年(1568)告老还乡后,也成了华亭的土豪劣绅,欺压乡民。他纵容子弟家奴,在家乡暴横闾里,一方的人民如坐水火之中。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倚仗他的权势,横行乡里,民愤极大。隆庆三年(1569)六月,海瑞任应天巡抚“行部至云间(松江),投牒诉冤者以千计”(⑽伍袁萃《浸录评正》),接到无数控告徐家的状子。“素疾大户兼并,力摧豪强,抚穷弱”(⑾《明史·卷114》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9册第1931页))的海瑞下令徐家退田。徐阶知道海瑞不好惹,勉强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一定要徐阶退出大半。海瑞后硬是没收了徐阶6万亩田,并将他的3个儿子戍边,家人坐戍者十余人。这也是徐阶自食其果,罪有应得。
董其昌74岁(崇祯元年)手迹。
在这里我想指出:明代的江南地区,是当时中国的经济中心,也是文化重地。就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而言,苏、松地区在全国已居领先地位;在文化的发展水平上,文人辈出,群星灿烂,与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相适应。从这里,许多知识分子走向以京都为活动中心、以全国为活动范围的政治舞台,同时也在文化上作出了具大的成绩,有着一定的社会影响。然而,他们一旦回归故土,作为乡绅和官儒,往往却在家乡以加剧社会矛盾的角色而出现的。他们没有给家乡父老带来恩泽,而是带来了仇恨和愤怒。所以明末清初思想家顾亭林指出:“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生员,曰吏胥。”(⑿《亭林文集》卷1《生员论》中)顾亭林把乡宦对地方上的危害却被排在生员,吏胥之上,也是很有眼光的。乡宦在乡绅中所占比例不是很大,但他们往往所处有势力的特殊地位。他们曾为官一方,即使回归乡里依然可借助他原先的人脉关系,在乡里和地方上有呼风唤雨的威风和势力。再加上他们中的有些人缺乏修养和约束,就会堕落为鱼肉乡民和作威作福的劣绅,因此出现这样的社会现象和两重性的董其昌等人物,这主要是封建社会后期土地兼并激烈,社会矛盾加剧所致。所以这是时代造成的罪过,这也不影响董其昌作为明代艺术家的翘楚地位,也不影响他的艺术作品至今深受广大艺术家和画家的推崇。
作者:翁长松、刘修明
编辑:周辰
来源: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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