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公安部出台多项措施,规范大型营业性演出管理,引发多方关注。9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一措施。
今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政策的实施,各地恢复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演出市场快速恢复,超过疫情前水平。但随着演出市场的恢复,部分热门演出“黄牛”炒票问题比较突出,引发消费者不满。个别演出现场监管还存在短板,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
针对这些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和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大型演出活动审批前,应当经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演出举办单位在申请举办演出活动前应当开展风险自评。
针对“黄牛”炒票的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建伟表示,《通知》中明确对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要求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5%,对其余15%的门票,要求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同时,要求加强对举办方和场地方工作票证的管理,防止工作票证流入市场被非法买卖。
对大型演出活动中存在面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准数量的85%或者为倒卖门票、买卖演出工作票证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举办单位及票务代理机构,依法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加强失信惩戒。文旅部表示,将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收集网上网下倒卖炒作票证信息,及时发现加价、变相加价销售票证的线索,严打网上网下倒票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大型演出退票问题也在今年备受关注。李建伟表示,《通知》要求演出举办单位建立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明示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傅璐
责任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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