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耳其外交部发言人2月9日表态称,中国政府在新疆地区建立“集中营”,关押100多万维吾尔族民众,请问你对此作何回应?
答:土方言论严重违背事实,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策划并组织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大量无辜各族群众伤亡,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这些暴恐分子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不仅严重破坏了新疆安定祥和的秩序、团结进步的氛围,更是肆意践踏了新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
中国政府在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国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工作。教培中心根本不是土方所说的“集中营”,教培中心的最核心目标是反恐和去极端化,其主要内容是“三学一去”,即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法律、学职业技能,去极端化。就像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应该会讲本国通用语言一样,中国公民应该会普通话。在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能被无视、被架空。没有职业技能就难以就业,失业就容易陷入贫困,从而为极端思想传播提供土壤。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
建立教培中心以来,新疆已经超过25个月未发生过暴力恐怖事件,安全形势得到极大改观。2017年全疆接待境内外游客数量超过1亿人次,增长32%;2018年游客数量超过1.5亿人次,增长约50%。这些数字充分说明新疆很安全、很稳定。
教培中心是对外开放的。我们已经邀请12个国家的驻华使节以及包括土耳其在内的多国记者赴新疆访问,他们参观了包括教培中心在内的很多地方。令人遗憾的是,记者们去了新疆,发表了客观报道,有些人却未予理会。对于这些做法,我只能说或是心存偏见,或是另有动机。
中土两国都面临严峻反恐形势,我们反对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希望土方正确认识和理解中方依法采取的有效反恐措施和去极端化努力,收回不实指责,并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
二、土耳其外交部发言人称中国政府试图“消灭”维吾尔人和其他穆斯林群体的种族、宗教和文化认同,严重侵犯维吾尔族人权。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上述言论与事实完全不符,中方完全不能接受。
新疆各族人民依法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信教和不信教完全由公民自由选择,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新疆现有清真寺、教堂、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2.5万座,其中清真寺2.44万座、神职人员2.9万名、宗教院校8所。新疆地区人口2440万,其中穆斯林人口约1300万,平均530位穆斯林拥有一座清真寺。根据我看到的公开数据,土耳其人口8200万,清真寺9万座,平均910人拥有一座清真寺。
新疆各族人民依法享有使用本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提供维吾尔、哈萨克等语言的同声传译,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和选举,新疆广播电视机构使用汉、维吾尔等多种语言进行广播出版,新疆高考使用汉、维吾尔、哈萨克等5种文字试卷。
新疆各族人民的文化权利受到法律保障和充分尊重。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等109所宗教文化古迹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中央拨专款进行修缮,中国政府支持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辞典》等古籍,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等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和保障新疆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是不争的事实。需要强调的是,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恐怖势力和极端思想严重威胁新疆安全,践踏当地人民的基本人权,中国政府的反恐举措正是为了保护包括维吾尔族人民在内的各族同胞人权。
综上所述,那些指责中国政府试图“消灭”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群体的种族、宗教和文化认同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编辑:孙欣祺
来源: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