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中国政府严格推进治理空气污染的多项强力措施。这些措施的治理成效如何?上海纽约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张爽在一份新近发表的研究论文里指出,中国在自主降低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方面取得切实进展。这项研究对中国在2012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进行研究,这项法规要求燃煤电厂大幅减少与呼吸道疾病有关的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研究人员发现,随着这项政策的出台,两年内燃煤电厂的排放浓度下降了13.9%。
该论文以题为“量化燃煤电厂对中国更严格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的反应”发表在6月18日的《美国科学院院报》上。论文的第一作者张爽表示,研究评估了中国实施空气污染新标准后,中国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变化。该研究考察了燃煤电厂通过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新近发布的自主监测数据,并用美国航空航天局的卫星遥测数据作为参照进行比较。“自中国实施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我们发现中国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浓度大幅下降,这与美国航空航天局卫星监测的数据变化相符。”张爽告诉记者,这项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记录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下降了13.9%。
然而,由于不同地区对新标准的执行强度不同,二氧化硫减排幅度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其中,在一些“非重点”地区,这项新的政策要求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从每立方米400毫克,降至每立方米200毫克。这些地区,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和卫星监测的数据相符度更高。不过在污染相对严重、人口密集的“重点”地区,这项新的政策要求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更为严格的每立方米50毫克,电厂所报告的二氧化硫排放情况与独立卫星测量结果之间的对应度相对较低。“重点地区的许多电厂主要受设备老化的制约,而要达到排放标准,需要对排污设备的升级和使用进行重大改变。尽管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大幅下降,但许多电厂最终还是达不到终极的排放标准。”张爽说。
除了指出中国环境治理取得的进展,这项新研究也总结了一些可供借鉴的政策经验。“实行更严格的排污标准是必要的,但要想让排放者持久减少污染还是不够的。如果能配合更高的企业和地方政府实施能力,加上支持准确报告的法规和规范,那新的标准才能最好地发挥作用。”张爽表示,卫星遥感数据可以提供独立的数据参照,用于核验电厂提供的排放数据;政府也可以通过排放交易体系的完善与建设,为排污单位遵守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提供合规灵活性。
据悉,该研究由张爽教授与麻省理工大学斯隆商学院助理教授瓦莱丽·卡普吕(Valerie Karplus),以及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和经济学系教授道格拉斯·阿尔蒙德(Douglas Almond)共同完成。
作者:李晨琰
编辑:张鹏
责任编辑:任荃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