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7月1日表决通过了新国家安全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专家对其五大亮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亮点一 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
新国安法在总则中明确了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概念。
“与传统的安全观不同,新的国家安全观还包括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说。
对维护国家安全进行立法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国防政法司司长吴浩说,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我国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国家安全法涵盖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内容,很多都是原则性规定,重点解决国家安全各领域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亟待立法填补空白的问题,同时为今后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预留了空间。
■亮点二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新国安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该法同时明确,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王振民说,建立这一审查制度是必要的,以前的审查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很多国家都有相应经济审查制度的法律措施,实行这一制度并非表明我们不欢迎国外投资、放慢对外开放的步伐。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讲,这一制度的设立意味着规则将更加清晰明确,为我国外商投资,包括中外贸易创造了更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亮点三 确保文化安全
法律明确,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认为,文化安全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也是指中华文化的安全,中华文化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产,不能被西方文化所取代。
针对关于这一规定会否限制言论自由的担心,李忠认为不必要。他说,现在人们反映最强烈的不良文化是指很多宣扬暴力、仇恨、色情、恐怖、国家分裂的文化传播,因为这样会导致社会极其不稳定。比如宣扬民族仇恨情绪的做法,在很多国家也是入罪的,任何国家都不会任其泛滥。
■亮点四 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这部法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这可以理解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延伸和反映。”王振民说,这个原则既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参与网络国际治理合作应该坚持的原则。
王振民说:“如今,人们每天不用过桥坐船,但很多人要上网,互联网已经变成国家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中国境内的网络,当然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我国有权对境内的互联网通过立法、司法进行管理。”因此,网络空间主权应该受到尊重,我国也同样尊重其他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
■亮点五 为太空、深海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不少人认为太空、深海和极地这些“战略新疆域”有着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国家利益,也面临着国家安全威胁和挑战,应当将维护这些领域的安全任务纳入国家安全法。
为此,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人口占世界六分之一,批准和加入了关于这些新型领域的一些国际公约,中国有权也有义务履行公约义务,对这些领域进行探索开发,造福全人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有权依法保障自身的相关活动、资产和人员的安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 新华社记者 崔清新 王思北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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