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吵架后,一男子竟背着家人,将自己的儿子以5.2万元的价格给他人送养。但迫于妻子的压力,男子又找借口将儿子偷了回来。事发后,该男子主动来到宝山区公安分局自首。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刘小明提起诉讼,同时检察机关认为,其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不应视作有自首情节。
据检察机关调查显示,被告人刘小明(1985年生)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于2014年12月9日在百度贴吧发布因家中经济条件有限而送养次子马某某的网络帖,后经被害人许晓东夫妇与刘小明使用QQ联系并商议后,以5.2万元的价格送养儿子马某某。
2014年12月17日,刘小明以带马某某外出吃早餐为名,秘密将马某某从江苏南通的家中,抱至宝山区的一间宾馆内,与许晓东夫妇见面,期间许晓东夫妇应刘小明的要求向其支付现金5.2万元作为领养孩子的费用,后许晓东夫妇将马某某抱回杭州家中抚养。
2014年12月19日,刘小明至杭州市许晓东家中,以其祖母过世要抱马某某回去参加葬礼为名,在许晓东夫妇的陪同下,抱马某某乘坐他人驾驶的轿车至江苏省如皋市一居民小区门口,刘小明让许晓东夫妇暂住在小区附近宾馆内等待,他则抱马某某乘车进入小区后从边门驶出,并驶回南通的家中。
嗣后,刘小明未告知其家人送养马某某的情况,只是称在上海找了保姆在照顾马某某,也未告知许晓东夫妇其不能将马某某送给其抚养的实情,并在不退还5.2万元的情况下,以家人欲提高送养费用为名,3次要求许晓东向其银行卡内存入14500元,供其个人挥霍。
被告人刘小明于2015年1月19日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
对于为何会将送养出去的马某某又偷偷带回的问题,刘小明解释,之前跟妻子吵架后,就把马某某送养掉了,但这时仍骗妻子是找了保姆在上海照顾马某某。妻子则称,刘小明必须马上把儿子送回,否则要与其拼命。于是刘小明将马某某又带了回去。
调查称,刘小明在送养孩子时曾收取了对方的5.2万元现金。但刘小明却坚称自己当时仅仅收了2000元路费,没有收那5万元。不过根据QQ聊天记录、受害人许晓东的银行账单、公安机关调查记录等信息显示,刘小明应当收了5.2万元。
宝山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检察院还认为,不应认定刘小明具有自首情节。虽然刘小明系主动投案,但到案笔录均否认其在收取5.2万元时具有诈骗他人钱财的主观故意,属不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因此不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文中人物为化名)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