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
日前,一则小S徐熙娣代言的牙膏广告,因为她的牙齿被PS(图像处理技术)过度“增白”,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被上海市工商局处罚603万元,成为我国目前针对虚假广告的最大罚单。明星凭借自身的号召力为商品代言,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某些明星代言却问题频出,只代言不负责似乎成了一种“常态”。拍广告等于演戏?近年来不少明星因为代言产品随便“点赞”,把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戏演得“太好”,被公众要求道歉。据媒体报道,某香港明星曾因代言某美容产品广告而作为共同被告,被消费者告上法庭,随后的检验发现该产品多种禁用物质超标。之后,婴幼儿奶粉、减肥药、保健品等多种商品均闹出明星虚假代言,涉及影视、曲艺、体育明星。不久前的网络热词“duang”也出自一款由成龙代言的洗发水广告。“duang”在这则广告中正是用来讽刺“有些广告靠特技,‘duang’一下效果看上去很好”,不过该品牌的一些产品却同样存在涉嫌夸大宣传的问题。
不少明星面对虚假代言被戳穿时的反应,更值得思考。有位明星曾被爆代言10则违规广告,他却淡定地表示:“全世界的广告都是夸张的,不夸张就不叫广告。”而另一位因为代言问题奶粉成为被告的女星则称“不道歉,不赔偿”。曾有广告人说自己很纠结:不少产品因为质量在消费者心中一个个倒掉,但是代言明星却广告邀约不断,签了一单又一单。明星代言真能如此潇洒?
营造放心的购物环境,生产名实相符的产品,需要商家、质量监管等多方的努力。但是明星自身也需要明白,生活不是舞台,代言也不能完全等同于表演。法律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当明星用公信力为产品质量背书时,代言已不仅是商业活动,更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些认为夸张没有风险,对消费维权可以说不的明星,应该明白自己不只是产品的“包装”和“装饰”。很多消费者认为“明星代言,至少需要用过试过,才敢说好”。这看似简单,却是明星应当敬畏的职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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