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二手电动自行车想要试驾,可等店主回头清点时却发现不仅钱没收到,就连车也没了!近日,嘉定警方在“砺剑4号”专项行动过程中,破获一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违法人员刘某在贪念的驱使下,竟打着“试驾”的由头,一路把未曾付款的电动自行车给“试”回了家,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7月30日,外冈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报案称,店内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被盗。民警调查后发现,7月26日上午,该店铺来了一名欲购置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一番挑选后,男子相中其中一辆并与店主丁女士谈妥1100元的价格,但随后男子提出想先行试驾确认下车况,丁女士不疑有他欣然允诺。之后因为陆续要接待其他顾客,她便与店员叮嘱一声后再未留意。谁料,30日当天店铺在清点时,丁女士却发现既没有收到1100元的购车款,也不见那辆电动自行车的踪影。民警调阅周边公共视频后发现,该男子将车辆骑出店铺后未行多远,发现店铺内没有人留意,竟将车骑走逃之夭夭。7月31日早晨8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将该男子刘某一举抓获。
经审讯,违法人员刘某如实交代其在试驾过程中,发现无人注意自己,遂心生贪念,将车辆骑回家中,后又谎称即将离沪为由,以旧车转让的名义折价600元变卖的经过,所得钱款已被刘某用于个人挥霍,警方随后循线成功寻回了被盗车辆。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商铺业主: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莫要让一时间的疏忽成为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同时,警方也将继续加强对各类小偷小摸的打击力度,震慑心存歹念之人切勿以身试法,以免悔不当初!
作者:周辰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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