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喝酒了。”7月30日19点55分,崇明区港沿公路向蟠公路路口西侧,执勤交警正对一驾驶员进行吸气式酒精测试,一番用力吹气后,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262mg/100ml,这个数值惊到了在场人员。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陆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化验,鉴定结果乙醇浓度为2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酒醒后,嫌疑人陆某如实供认了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原来,7月30日晚,陆某约好与朋友宋某在外喝酒,到了饭店,陆某交代服务员帮助找代驾,天气原因,代驾没有找到。陆某想了想,打电话给自己住的很近的朋友鲁某,请鲁某晚上7点半到饭店代驾把他送回家,谈好后,陆某与宋某放心地喝起酒来,席间两人将白酒、黄酒、啤酒多种酒杂在一起饮用,喝的甚欢。
19点30分,鲁某按时打的过去帮朋友免费做代驾,陆某坐上车后,宋某自行离开。当鲁某开车来到近港沿公路向蟠公路路口时,陆某发现快到鲁某家了,就执意让鲁某先下车,鲁某见陆某状态还可以,而且也快马上到陆某家了,就下了车回家。陆某开车左转不到100米,便碰到交警设卡检查,被查出醉驾,该处离陆某家仅300米左右。
据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孙颖介绍,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陆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另外,代驾人员在工作中切记将当事人安全送到家。
作者:何易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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