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7时27分,崇明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接到胡先生报警,称其在搬家过程中一条黄金项链被盗。经询问,当天16时许,胡先生与家人搬家时陆续把衣柜、靠垫等物品堆放在宿舍楼门口地上,随即返回楼上继续整理物品,堆放的物品无人看守。17时许,胡先生的儿媳妇发现有几个小孩在门口翻他们堆放的物品,她过去检查后发现藏在靠垫里的黄金项链不见了,遂报警。
民警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很快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遂对刘某进行口头传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对盗窃黄金项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4月9日其下班回宿舍时,见几个小孩在拿着靠垫打闹,期间看到从靠垫里掉出一串黄金项链,他观察周围没有大人,迅速上前捡起项链并放进裤袋,在回到宿舍后将项链藏了起来。当晚19时许,民警在刘某的住处搜出了该条黄金项链。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涉及搬家一类的事,市民一定要将贵重物品重点看管好,不要随意乱放置,以防被不法之徒顺手牵羊。一旦出现被盗贵重物品,应及时报警。
作者:何易
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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