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去法国,挤时间去普罗旺斯拜谒了彼特拉克的故居。
彼特拉克是个情种,而且是世传最适宜写情诗的“十四行诗”体的奠基人,他的事迹萦绕过我的少年时代。记得上山下乡插队农村时,在白马泉山上读这位几百年前意大利人的诗,山坳松风习习,阴雨天送来松脂的暗香,这气味、这次第,凝固在我青春的记忆里,成了陈年的琥珀。这次再访法兰西,琥珀里面的古莲胚芽被唤醒了。
彼特拉克生于1304年,活了差不多70岁。他出生在意大利,却在法国成名。他被公认是西方人文主义之父,点燃意大利文艺复兴导火索的人物。彼特拉克的父亲跟但丁是同辈,跟但丁一起被政敌从佛罗伦萨放逐,随教皇来到了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彼得拉克童年就在此地度过。彼特拉克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或宗教,但他钟情文学。他跟写《十日谈》的薄伽丘是好朋友,又少年得志,以史诗《阿非利加》一夜之间就成了欧洲的名人。后来他被尊为桂冠诗人,遍游欧洲,出足了风头,享尽了一个文人那时代所能享有的荣耀。
“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虽然彼特拉克生前盛享文名,但是那些当年给他带来无上荣耀的史诗和作品今天已经几乎无人记起,真正使他名扬世界的是被那些十四行诗反复吟叹的他的无望的爱情。
史载,彼特拉克23岁(1327年)的耶稣受难节那天,在教堂演出上见到了一个19岁的美丽女子劳拉,那是在法国阿维农省的枫丹小镇。可是劳拉已婚,丈夫是个家世煊赫的贵族。彼特拉克自此陷入了一种无望的暗恋,开启了长达二十余年的追求。在世界文学史上,他留下了366首献给劳拉的十四行诗,20年间,几乎每20天就写一首,最后合编成书,就是举世闻名的爱情绝唱《歌集》。
彼特拉克对劳拉的暗恋无疑是世俗难容、命定绝望的。他在自己的诗中神圣化了劳拉。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那么可爱娇羞高贵、气度非凡。同时,他也记录了自己的欣悦和悲哀。他的十四行诗简直像是一个漫长的恋爱日志,记载了他二十余年来的悲欢离合和内心的凄凉。
咫尺天涯,别人的妻子,却是他的永恒。可望而不可即。虽然彼特拉克在精神上是这样疯狂迷恋,但劳拉自己和彼特拉克却从来没有主动见过面,对这种爱的单相思更无从回报。彼特拉克只得把他的感情全部倾注到作品中,恰似严寒中的弃儿在仰望朝日,能够感受到太阳的温暖却永无一亲芳泽的可能。后世的意大利学者曾经从《歌集》的表述风格里找到某种感情周期性的循环激荡,在他21年的暗恋里发现了六次情绪上的起伏波动和无望、难耐的疯狂。
彼特拉克成了意大利十四行诗的代名词之后,浪漫派作曲家李斯特曾为他的三首十四行诗作曲谱歌,即名为“彼特拉克的三首十四行诗”。后来作曲家把它列为组曲《巡礼之年·意大利》七首钢琴独奏曲中的第四、五、六首。据我参观村志博物馆时读到的资料,劳拉的确美丽娇艳,她嫁给了一个伯爵,生了12个孩子。有一种说法是,她其实知道彼特拉克,对他的爱慕是一种默许的接受。无论如何,彼特拉克对劳拉,爱而不得,寤寐思服,劳拉在他的笔下得到神化,成了圣洁的丽人,名气大增。但这圣女被描摹得太过完美,以至于连彼特拉克的朋友都误以为是他杜撰出来的对象。
无望的等待,死守21年,直到她香消玉殒,这像是一个遥远天国的故事。而这故事的发生地确是个美丽的小镇,在法国南部普罗旺斯,被雪山上流下来的碧绿的溪水环绕,名曰泉水村。彼特拉克就住在溪边,故居几百年来保存完好,现在是个小博物馆。通往他故居要走过一个山岩中的隧道,穿越黑黝黝的阴森,突然眼前一亮豁然开朗。他的院子极大,像是一个植物园,紧连着宽溪对面的山。一眼看去,山仿佛就在院内。院里有池塘,我去的时候百花争妍、一派绚丽。蜿蜒的小路似乎可以直达山间去隐居、思考、怀念和酝酿诗思。那时没有游人,中世纪的寂寞有的是时光供我们的诗人在这儿自我拷问和升华。
彼特拉克的故居前是一个以他命名的广场。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凯旋柱式纪念碑。整个碑体似风烛残年的老人,坚硬的花岗岩柱石已经风化,字迹模糊,花纹斑驳——当年精心刻画的浮雕,都成了辨识不清的凸凹。几百年其实只是一瞬,这古典的爱情,无望的爱情,今天怕是难得再现;还好有那海枯石烂的传说,见证并提醒我们,人类的精神世界中,自有一种恒久的苦痛与幸福。
文/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