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期,加力加快工作进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教育部决定在2023年5月—8月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其中明确提出,各高校至少为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精准推送3个以上岗位,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教育部提出,针对2023届多数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外出实习实践相对较少、部分毕业生“求稳”和“慢就业”等情况,各地各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重点帮扶求职受阻的毕业生。
针对有就业意愿但在求职中屡屡受挫、尚未落实岗位的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高校负责教师要及时跟进,提供有效帮扶。要帮助学生分析诊断求职中的问题,完善个人简历,合理选择就业目标,提升求职技能。鼓励教师陪同学生投递简历,了解毕业生求职困难和用人单位需求,将毕业生在招聘中面临的难处转化为深化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动力。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报送,加强数据核查。
对灵活就业的,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高校要加大源头数据把关力度,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就业数据采集严格规范。同时,各地各高校要尽早开展就业数据核查,重点核查“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严防就业数据失真。要通过学校之间、学院之间交叉互查等方式,更好提高就业数据监测质量和核查工作效率。对违反就业统计监测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通报。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针对还未落实去向毕业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拓展市场岗位,更好匹配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提升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和供需匹配度。各地各高校要抓紧推进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升学考试,其中专升本于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第二学士学位于7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优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组织动员,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
作者:吴金娇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唐闻佳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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