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的陌生人》
[美]詹姆斯·鲍德温 著
李小均 译
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詹姆斯·鲍德温是美国著名作家、社会活动家,善用毫不妥协的笔触批判美国种族政治的扭曲和阴暗。在“二战”后的美国黑人文学发展进程中,鲍德温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一个“真正必不可少”的作家。《村子里的陌生人》是鲍德温最重要的散文集,在20世纪美国爆发的戏剧性社会变革中,他以敏锐的眼光审视一切,以自身经历提喻千万人陷入的怪诞困境:失落的身份、盲目的司法体制、病态的时代精神……冷静的语调与尖锐的话题对撞,鲍德温以独特的写作方式融合人生、文学和政治,为所有“人群中的他者与弱者”提供了一幅连贯的素描,也展示了一种审视世界与自身的可能性。
>>内文选读:
导言
爱德华·P. 琼斯
上大学前,我不知道作为散文家的詹姆斯·鲍德温,我只知道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的詹姆斯·鲍德温。我在华盛顿的贫民窟长大,他描写的纽约哈莱姆贫民窟及里面的人,是我非常熟悉的世界。我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人。他告诉我,哈莱姆的贫民和华盛顿的贫民都是一家人。与所有伟大而雄辩的作家一样,他讲出了普遍而永恒的真理。他用苦心经营的文字,为我们刻画出日常生活的细节:全身心投入教堂礼拜仪式的虔诚妇女们似乎想让上帝知道,她们值得进入天堂之门;穷人家中永远飘浮的尘埃,似乎提醒着他们的生活现状;黑人生活街区的建筑总是杂乱无章、歪歪扭扭的,在发出哀鸣。
因此,我认识写虚构作品的鲍德温;而他与我同为这个大家庭的成员——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他也认识我。1968年8月底,我离开家前往圣十字学院读书,我想图书馆的图书足够我阅读,就没有带什么书。我只带了两本非虚构作品,它们是我被大学录取不久后在二手书店买的,还没来得及阅读。其中一本是20世纪50年代出版的大部头,教人如何撰写逻辑清晰严密的散文。我在圣十字学院读书时从没有碰它,或许是因为它过于艰深(克拉伦斯·托马斯1971年毕业于圣十字学院,毕业前的一个月,他在我宿舍书架上发现了这本书,花了五美元买走;我记不清当初我买的价格)。另一本书就是鲍德温的《村子里的陌生人》。入读大学,我即将开启一种新的人生,一种与白人在一起的思想生活和教育生活。考虑到我要去的地方,我觉得,既然鲍德温的小说让我对黑人有许多了解,他的散文可能有类似的效果。
我进入圣十字学院主修数学,主要是因为我高中数学成绩好。我那时特别内向,又没有测过视力,我经常看不清黑板,但懵懵懂懂地,没有意识到这可以靠戴眼镜来解决。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教微积分的老师很淡漠,大多数时间都背对学生写板书。就这样,一学期下来,我逐渐掉队。
那年12月,我知道微积分课程只能勉强及格,读数学根本没有出路。我心想,我这么热爱阅读,该转去英语系。在圣诞节假期之前,我第一次阅读《村子里的陌生人》,或许是意识到我之后会逐渐走上散文创作之路。鲍德温在《生平自述》的开头就宣告,“我出生在哈莱姆……”,这是一个简朴的、不加修饰的陈述句,似乎平平淡淡地说出来,读者对这个事实的重要性会有更好的理解。这里出现的是哈莱姆,但因为我熟悉写虚构作品的鲍德温,他笔下的黑人也可能来自华盛顿,所以,要是他写“我出生在华盛顿……”,可以更好地拉近我们的关系。
这部散文集中的《生平自述》是一篇序言式文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关于如何成为一名作家的(很长一段时间,这对我来说都没有多大的意义):比如为写出一个真实的世界而挖掘自我的必要性;当“黑人问题”已被广泛书写时,身为黑人作家所面临的困境;在人生终结之前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的渴望。
但在这篇简短的自述背后,是一个31岁、颇见过世面的人(我直到54岁才有第一本护照),而他在努力克服与生俱来的困境。他出生于一个缺乏关爱的小世界,无论是好是坏,他和这个小世界作为一个更大的世界的一部分,常被拒之门外。我在圣十字学院读书,经常为此而自豪,但我知道,每当我走出比文宿舍,身处马萨诸塞州伍斯特这个地方,我无处可去,这里没有一个地方属于我。我隐约有此感受,但无法用言语表达。鲍德温说出了我的心声。正如他谈到,他总是用一种“特殊的态度”来看待莎士比亚、沙特尔大教堂、伦勃朗、帝国大厦和巴赫:“这些东西不是我创造的,不包含我的历史。我也许会永远徒劳无功地在它们之中寻找自身的影像。我是一个闯入者,它们不是我继承的遗产。”
在《村子里的陌生人》中的其他文章里,都包含了这样一颗十分敏感和敏锐的心灵。有些东西当时我未能完全理解,有些东西我敢肯定要是鲍德温现在看到也会觉得好笑。我承认那时还不能理解他一些更复杂的思想,或许因为我还太年轻,因为我还没有足够了解这个世界。他的另一些思想我根本没有认真对待,无疑同样是因为我还太年轻,因为我太激进,总是嘲笑异己的观念。随着马丁·路德·金的遇害,越南战争的爆发,以及我开始意识到我是白人世界中的黑人,我自然就变得激进好斗。比如,这个激进好斗的自我会追问,为什么鲍德温在写作中的口吻有时候似乎不是一个黑人,而是一个旁观者;诚然,这是一个内疚的旁观者,但仍然只是一个旁观者。在《千千万万的逝者》中,他写道:“我们不把黑人当人看,与我们不把自己当人看密不可分:我们自己身份的失落,是我们为解除他的身份所付出的代价。”后来,他又写道:“针对黑人,针对黑人的大多数活动,我们(所有美国人)喜欢带着可以忍受的鄙夷态度……”
但是,由于我的注意力都落在文章中频繁使用的称谓“我们”上,在1968年12月的最后几天,年仅18岁的我,自然容易忽视《千千万万的逝者》中的这些话所包含的真理和沉痛。我现在懂得,人有办法无意识地在他人正在成型的思想中扎根,尤其是像鲍德温这样活在文字世界之中的人。不然,又如何解释,我竭力在小说中讲述奴隶主的故事,黑人和白人的故事,讲述蓄奴制度如何碾碎他们的心灵,让他们每天早上从床上起来,感谢上帝帮助他们压制对方。如果我知道讲述的重要性,那正是因为鲍德温等人很早以前就播种了这样的观念。(我万分感激鲍德温,因为在我阅读的黑人作家中,他是少数几个懂得,必须把白人当成真正的人来书写的。早在我知道自己会投身写作之前,鲍德温就告诉了我:你不用非得把白人非人化,才能刻画出一个完全人性化的黑人)。
跟随鲍德温的脚步,读完《哈莱姆贫民窟》《亚特兰大之行》和《土生子札记》这三篇散文,我对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以前,我只是从小说中认识鲍德温。他的小说绝对有前所未见的生命力。读他的小说时,我也许要努力想象面对的这个人。我有他的平装本小说,比如《向苍天呼吁》和《另一个国家》,里面附了一张邮票大小的照片和几句生平介绍。但他的散文让我对他有了更多的认识。如果我没有读过这些散文,他依然是鲍德温,但他不会这么真实地屈尊和我分享片刻。他的小说让我看到一个巨人,而这些散文让我看见一个人、一个邻居,或者可以说,一个长兄。
在《土生子札记》一文中,鲍德温描写了他亲历的哈莱姆骚乱。大约25年后,我在华盛顿有类似的经历。由于马丁·路德·金遇害,华盛顿也爆发了骚乱。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演员,但是同样的剧本,正如1910年到1920年期间席卷美国的骚乱的剧本,那也是一场蔓延至华盛顿的怒火。1968年4月的骚乱中,我只是一个配角。(我可怜的母亲有太多要担心的;我最不想要的是加重她的负担,让她眼睁睁看见即将上大学的儿子进监狱。)我找了暑期工,大学隐隐在向我招手,我没有时间考虑自己、同学或邻人的感受。鲍德温这样的作家,最神奇之处在于,当我们阅读他们的作品,碰到迷人的段落,会不由自主地缓不过气来,我们生怕魂儿被勾走,只好把目光强行从书页移开。在4月的那几天里,尽管我很少外出晃荡,但在我的城市,从那些高呼口号破窗而入抢劫的人身上,我还是足以感受到某种新颖而不同的东西,某种古老而幽深的东西。正如在哈莱姆骚乱12年之后,华盛顿骚乱13年之前,鲍德温这样解释:“他们的站姿中有某种沉重的东西,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地表明,他们看见了共同的愿景,每张脸上似乎都笼罩着同样奇怪而痛苦的阴影。”
鲍德温反复如此书写,读者光靠移开目光,显然不够缓过气来呼吸。在《巴黎的平等》中,鲍德温讲述了他在1949年圣诞节期间入狱几天的悲伤故事,缘起于他用了一条不知道是偷来的旅舍旧床单。是的,被关了几天,只因为一条旧床单。只要看懂了这个故事,你就会完全明白“卡夫卡式”怪诞的意义。鲍德温在文章中没有直说,但是,与他一起经历了那种异常盲目的司法体制之后,我们清楚地知道,对于“所有不幸的人”来说,1949年的法国和1789年大革命之前的法国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个故事非常荒诞(这种荒诞是另一种形式的压迫),以至于真的变得幽默好笑。经历了这个荒诞故事,鲍德温也意识到,法国的体系掌权者与“我祖国”的没有两样。他无法逃避,哪怕是在这个叫巴黎的地方,巴黎只是让他更清醒地知道这个道理。“在巴黎的第一年……我的人生,在我自己的眼里,就以一种深沉、阴郁、冷漠和解放的方式开始了。”
就这样,鲍德温继续一页页地书写,为我们提供他对人生的理解和洞见,提供他对人生的固执己见。他对事物的看法,并不都是正确的,但若忽视他的观点,我们就只能看见事物的局部,而这不会帮助我们找到长久有效的解决方案。因为写这篇导言,所以我重读了这本书;因为我已有了足够的生活阅历,所以我现在更能明白这点。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是从小处而言,还是从大处来讲,《村子里的陌生人》一书都值得珍藏。
在《哈莱姆贫民窟》中,鲍德温提到了《阿姆斯特丹星周报》,说它是“共和党报纸[无疑,共和党是林肯的遗产;林肯签署废奴法案,是因为他相信该法案有助于早日结束内战],这种政治依附关系导致它的言论满是奇怪的鬼话……”看到这里,我禁不住笑出声来。鲍德温写的可能是更温和善良的共和党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人将会变成更加邪恶和冷漠的政治动物。我不知道鲍德温是否看到,在罗纳德·里根总统任期内,黑人保守派公开亮相时发生的事。至今,在共和党车轮的各种轮辐里,都有一群黑人在为白人种族主义者辩护,
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
《亚特兰大之行》是一篇深刻的警示故事,提醒防备黑人政客、白人激进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这些人用模棱两可的话来掩盖家长作风,他们把黑人当孩子看待。重读这篇文章时,我不断想起华盛顿地区的白人自由主义者。2010年,华盛顿时任的黑人市长(这个人受许多黑人诟病)在竞选中败给另一个黑人候选人之后,在报纸和博客上发表种族主义言论,抱怨投票的“黑鬼”分不清好歹。早在1948年,鲍德温就用他弟弟戴维的亚特兰大之行的故事,对我们发出了警告。
隔了如此长时间重读《村子里的陌生人》一书,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鲍德温是多么“新潮”。这或许听起来像是老生常谈,但生活中的许多例子向我们表明,一些老生常谈是建立在坚实、熟悉和永恒的事物之上的。《亚特兰大之行》一文中的故事只是这本书中上百个事例之一。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再次看到鲍德温对他自己、对他的世界、对黑人充满乐观。甚至当他描写身为美国黑人的可怕处境时,他仍会带给我们一份乐观。这份乐观,有时像是隐约的背景音乐,有时像是绵绵不绝的鼓声。但是,在整本书中,鲍德温没有用一个叱喝的字眼,或许这能证明,他坚信自己的理念。(导言作者系身为非洲黑人后裔的美国著名作家,代表作有《已知的世界》)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