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汽车的“小满”广告,在小满当日一经发布,便以超高时速刷屏网络。但不到一日,这则广告又因文案抄袭,在一片质疑声中无比尴尬地迅速驶离公众视野。同样尴尬,甚至有些无辜的,是产品代言人、广告饰演者刘德华。
从广告发布,到品牌方、设计方、代言方相继致歉,如此风驰电掣的发酵速度,在广告丑闻史上恐怕也不多见。这一切,得归功于原创者——视频博主“北大满哥”。他的快速反应,加上本身具有的一定影响力,让这出实在有些拙劣的“模仿秀”在短时间内就被轻易拆穿。
但我们可以想见,这出迅速发酵的闹剧,并不会马上收场。直接责任方奥迪和创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已涉嫌侵犯“北大满哥”的著作权,将承担法律责任。而两家公司,尤其是创意设计公司,在行业内部更将因为此次丑闻而遭受难以估计的经济和声誉损失。视频下架,而余波未平。
进一步讲,若真如原创者所说,他还有不少视频遭到复制黏贴式的像素级抄袭,那么创意行业有必要进行一次“李逵”们与“李鬼”们的集体对峙,让侵权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让创作者的正当权利得以伸张。
斩尽创意行业的李鬼,同样需要两柄板斧。这第一柄,就是制度。从著作权法到行业规范,制度建设是否完备、细致,决定了抄袭行为的苟活空间和行业监管的模糊地带。此次奥迪“小满”广告以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拷贝文案,令人大跌眼镜。但在聚光灯外,我们也要看到一些相对暧昧的争议事件在网络平台上时而发生,令陷入纠纷、忙于举证却又难以得直的当事人身心俱疲。长远来看,创作者个体,以及创意行业整体,将因此受损。所以,找出并填补空白,让制度与时俱进,仍然任重道远。
这第二柄板斧,就是互联网本身。此次事件中,我们一方面感叹抄袭方式太过简便:短视频平台上海量的信息资源可以“为我所用”,加之内容存在同质化,许多浑水摸鱼者对此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互联网在滋生抄袭的同时,也在加速对赝品的甄别与淘汰。以“小满”广告为例,原创者的举证与大数据的支持,让原作得以及时浮出水面。
而借助搜索引擎,网友们更是对文案中的个别措辞和诗句作出更精确的定位,将一堂活生生的法治课上成了语文课。这说明,在现阶段,文字与图片的检索功能已相当成熟,视频追溯的诸多难点也已陆续攻克。互联网数据整合及筛选技术的迭代升级,必将成为一面明晃晃的照妖镜,让企图伪装的抄袭者无处遁形。
奥迪“小满”广告因互联网而起,也因互联网而止。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放松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将助长抄袭者的气焰,打击创作者的动力;而如果利用好互联网这个工具,则更能事半功倍地维护创作者权益,堵塞抄袭者的空子。
作者:孙欣祺
编辑:孙欣祺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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