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发生在浦东周康的中金海棠湾售楼处。只要购房者准备买房,项目销售人员就会表示,买房前需要先支付一笔电商费,金额高达65万元,而且这笔钱既不能抵扣房款,也不会在购房合同中体现。正是这个奇怪的要求,让包括张先生在内的众多购房者觉得很不安。
张先生告诉记者,除了首付以外另外加65万,而这65万就不包括总的购房款里面,比如买146平方的话,总价是496万,这个是有合法手续,可以开发票,就是购房款。
在售楼处的一角,设置了一处名为“51买房”的商户接待处,65万的电商费是在这里交的。这电商费到底是笔什么钱呢?
销售人员:他原来是和我们开发商合作的一家公司,帮我们做网络推广,打的广告都是他们打的广告费,然后客户来买房把钱再交给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