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二:续缴有什么好处?
退休职工梁先生阐述,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是唯一的收入,如果还要从中抽取部分继续缴医保,一要考虑大多数退休人员能否负担得起,二要考虑缴医保的能额外得到什么好处。如果只是增加负担却没有好处,那为什么要缴呢?还不如花钱买些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广。
疑惑三:是强制的吗?还和现在缴一样比例吗?
同样对医保问题十分关注的崔女士提出一连串的疑问,现在在职时的医保是和养老保险等绑定强制缴纳的,如果单独缴纳医疗保险一项是不是有些奇怪,是可以选择性地缴纳还是强制性缴纳?该怎么操作呢?如果一定要缴,还是和现在在职时缴纳的比例一样吗,工作时还有单位负担部分,退休后难道是要个人全额负担吗?
疑惑四:续缴医保就能化解基金负担?
80后小赵在看到新闻后感叹,自己真是赶得巧了,什么政策改革都轮上了。他同时也表示:“新闻里都说现在医保基金的负担重,而退休人员又是使用医保较多的人群,所以酝酿他们续缴医保。但这样就能解决基金负担了吗?难道解决收不抵支的问题只有这种牺牲退休人员利益一个办法吗?”
观点:缴费“做增值”可能较大
观点一:延迟缴费是趋势,操作上面没问题
社保专家张佶也很早关注到了这条消息,他向记者解释,这是一条刚性措施,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也是一个发展趋势。因为医保的基金负担过重,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提高现在在职人员的医保缴纳额度,在多次呼吁降低社保费的当下,显然这个办法不可行。而另一个解决办法就是让退休职工缴纳医保。对于网友“公平与否”的说法,张佶认为,政策的实施是一个大局上的综合考虑,不能纵向地比较,每个人享受当下的政策,这是惯例。“如果要拿自己和以前的‘老人’对比,以显示公允,这就没法比较了,比如以前还有福利分房,现在也没有了,但这不能说就不公平了。如果要就公平与否来说,占用医疗资源较少的在职职工都缴纳医保,用得多的退休人员反而不用缴就能享受,是不是不公平呢?而且不论用得少用得多,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都是划拨在个人账户上的,钱都在那里。”
张佶认为,网友担心的“是否强制缴纳”、“按多少比例缴纳”等都是操作性的问题。“其实一项政策要推行,操作性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都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调整、完善。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观念上的转变。”他承认,原本享受的普惠待遇突然要开始缴费了,确实让人很难接受,但事实上,延长缴费年限已经在推行了。例如广州市自2013年起调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2014年,广州市将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0年调高至15年;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25年,而此前内蒙古自治区各统筹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不统一,最长为25年,最短为10年。延迟退休的一个最重要的初衷也是延长缴费年限,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是这次单独提出“要退休职工缴纳医保”这个概念,又重新吸引了关注而已。
对于今后如何操作,张佶预测,按照我国以往新的收费政策的推行惯例,一般都会设置一个过渡期,然后提供一种选择,例如医药费用提高,退休后不缴的保持原待遇不变,缴纳的退休职工,费用每月从养老金中扣除,同时享受更好的待遇。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政策没下来之前什么都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