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多个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其中,多年前曾曝光的“香精大米”再次成为关注点。
香味不够,香精来凑。在“3·15”晚会曝光了“香精大米”后,记者连夜跟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驱车前往涉事企业上海朗枫香料有限公司位于浦东新区古博路的厂房。
园区负责人、新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蔡一新介绍,这家企业是2017年入驻园区的,主要从事鱼饵等产品的生产。
记者走进二楼的厂房,立刻能闻到一股刺鼻的香精味,这里随处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香精原料。此时,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均已赶到现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邓雯俊表示,从目前取证情况看,该企业主要生产鱼饵等产品,不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资质,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调查结果将进一步反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作者:徐晶卉
视频:徐晶卉
编辑:张天弛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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