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信心,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上海市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推动科技创新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精准落地,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培育壮大企业发展新动能。
“政策的支持持续有力,帮助我们走稳科技创新之路。”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吕涛表示,“我们将在四季度新购价值4500万元的盾构机设备,原来四季度最多可以计提折旧150万元在当年税前扣除;按照新政策,合计税前扣除9000万元,当期预计带来减税1300余万元,这大幅降低了公司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的成本。”
近年来,上海隧道在高风险、高附加值的“智造”赛道上锐意发展,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在这背后是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上的巨大投入。吕涛表示,该政策让企业现金流得到更多反哺,公司加大设备购置和技术改造投入的底气更足了。
提及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帮助,桑来斯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同样有着切身体会。
看到税务部门推送过来的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的税收政策后,桑来斯光电总经理宁小刚立即研究调整了设备购置计划。“我们计划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更新,提升生产自动化、数字化水平,降低普工用工人数,这次的新政策正好充实了我们的启动资金。”宁小刚表示,按照新政策,这批购置设备预计能省下60余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费优惠为企业轻装前行、自主创新拓展了空间,让企业经营发展更有信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本质上是通过扩大税前扣除来达到减税目的。《公告》明确对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这相当于企业在四季度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0万元。在税率固定的情况下,税前扣除越多,应纳税所得额越小,相应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从而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支持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近年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持续加码,税收红利不断释放。自2021年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便已开始享受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的政策;2022年初,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也提高到100%,此次政策适用范围再扩容,对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投入研发创新意义重大。
据了解,为方便相关企业享受优惠,该政策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方式享受。企业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在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税前扣除政策的宣传辅导,积极推动政策精准落实,扎实做好跟踪服务和效应分析,全力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渊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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