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下周周中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等,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本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说明,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说明,提出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本市2018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该报告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印尼、越南和泰国情况的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书面审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讨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草案)》,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复函的评价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等出席会议。
作者:通讯员 宗原 本报记者 祝越
编辑:周辰
来源: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