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规范和学术不端应有严格界定
其实学术不端和学术规范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很多时候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此次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内部也进行过几次争论才达成一致。
据复旦大学介绍,该校在2004年前后出台了学术规范的要求,当时对学术规范的定义有8点,但把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不规范的行为混为一谈了。2008年、2009年、2010年、2012年陆续修改。
2012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一共处理了16个学术规范举报,2013年处理了12起学术规范案件。
现在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术不端应该涉及两点,“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和“伪造、篡改数据、图片和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按照2012年人社部的《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来确定学术不端行为。
去年10月15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复旦大学学术规范》,今年1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正式批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
关乎学术标准的判定问题,不少学者认为,这应交由学术界自身以及各个不同研究领域的专业者。“国际上许多科学领域的是非,几十年官司打下来还没有一个明确结果,怎么可以就用几天到几个月时间,由外行判断来加以审判?”
王正敏的论文出现这样的情况,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虽然有不规范不当之处,但不至于上升到学术道德层面。科学研究包括学术规范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给科研的进步充裕时间,不应以今日的学术规范要求去审视当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院长称。
文汇报记者 姜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