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苏联模式
大规模配置托儿所
不同于幼儿园有较多的教育目的,托儿所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尤其是帮助职业女性看护孩子。如陶行知所言:“女工、农妇及职业妇女要顾到工作便顾不到小孩,顾到小孩便顾不到工作……唯一的办法是多设工厂托儿所、农村托儿所和一般的托儿所。”
苏联曾是开办托儿所最多的国家。1935年,邹韬奋曾撰文称赞:“我们听到‘托儿所’这个名称,也许觉得意义颇简单,只是保育婴孩的地方罢了;但在苏联,‘托儿所’这机关却和新社会的建设有很密切的关系”,“苏联女子参加建设工作的,女工近六百万人,约占全体工人三分之一; 从事专业的亦近四百五十万人:共计在千万人以上!”
苏联的托儿所全部属于国家机构。据东北妇联编写的《谈苏联托儿所工作》介绍:“所有的托儿所,都在卫生机关领导与检查之下进行工作”,“无论在大小城市或区,要成立托儿所时,须到卫生机关登记,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开办”。苏联还规定,新建的工厂和工人住宅,“必须包括托儿所的设置,给儿童用的小床数预留地位”。
中国的托儿所出现于1929年。到了抗战期间,妇女们被“拉上战场,拉进机构工厂”,国民政府修建了不少托儿所来帮助她们分担孩子的抚育工作。当时已有劳工托儿所、农村托儿所、职业妇女托儿所和工厂托儿所之分。具体费用,或向社会募集,或向个人收缴,或由工厂直接负担。有统计称,1949年10月前,全国共有托儿所119个。
1949年后,中国借鉴苏联经验,开始大规模配置托儿所。截至1954年,全国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系统已建有托儿所4003个、哺乳室2670个。民国遗留的私立托儿所,也陆续收归国有。如北京的道胜、养正、育幼等私立托儿所,在1958年也改成了机关托儿所。
托儿所的开办,给妇女及家庭带来很多便利,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1955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由于企业行政经常随意安插编余人员,致使托儿所的编制一般大于实际需要。如大同矿务局托儿所,收托儿童不满五十名,仅管理人员就配备有正副所长、指导员、管理员等。青岛某纺织厂托儿所,安插冗员太多,用两人专看大门。”“由于编制大,人事费用开支也就多。工薪支出一般占到经常费用的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五,有的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类似的浪费现象,在公立托儿所里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