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是中央政府为确保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而储备的重要战略物资。然而在上海,却有人将黑手伸向这“天下粮仓”,利用仓储管理上的漏洞,私自盗卖中央储备粮获利分赃。日前,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查办了一起盗卖中央储备粮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盗取国家储备粮25万余公斤,价值57.8万余元人民币。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对6人作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五年九个月、五年六个月、五年三个月不等的判决。
盗窃举报牵出“硕鼠”
去年6月,上海市奉贤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并初步查实,在2011年到2012年间,奉贤某米业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及其手下吴某、殷某、裴某等,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个体粮贩李某盗窃中储粮上海分公司存放在该米业公司内的国家储备粮。警方将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移送奉贤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张某等人的行为已非盗窃那么简单,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受中储粮公司委托保管的中央储备粮,其行为性质涉嫌贪污犯罪。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一桩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明目张胆侵吞国家储备粮的贪污大案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由于直属库自有仓容量有限,无法满足储量需求,中央储备粮上海违规委托这家米业公司为储粮点。自2006起,该米业公司代为保管中央储备粮,收取保管费,同时接受直属库派驻的监管员的监督。
多人结成监守自盗同盟
2010年底2011年初,张某作为该米业公司仓储部门的分管领导,在熟知国家储备粮的监管方式后,便萌生了利用国家储备粮监管疏漏、盗卖代管的国家储备粮“搞创收”的贪念。2011年3月某天,张某找来仓储部经理吴某,跟他讲了卖粮的想法。听到有“加班费”可拿,吴某欣然同意。张某又嘱咐他找之前打过交道的粮商小李,让他一同参与卖粮之事。随后,张某又找到仓储部副经理殷某和保管组组长裴某,四人很快结成了监守自盗同盟。
为掩盖盗卖粮食的行为,几人还煞费苦心在粮食出库过程中采取直接向粮食喷水、开启风机吸潮等方式,来使粮食增重,弥补盗卖粮食后发生的短斤缺两。而且每次都是在盗卖粮食前一两天才开始喷水,既达到使粮食增重的效果,又避免粮食因水分增加而发芽。据吴某等人向检察官交代,他们在张某的授意下,采用此手法盗卖中央储备粮7次,每次都在40吨左右,有时是玉米,有时是小麦。每次所卖的钱款都会交给张某。
代储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粮食“硕鼠”之所以能大肆盗窃国家战略储备物资,暴露出中央储备粮在代储环节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上海市检察院分析案件发生原因的同时,对中央储备粮企业监管制度进行了仔细研究,向中储粮上海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指出中央储备粮在代储环节存在选点后续监管力度不够、粮食出库存在监管盲点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文汇报首席记者 刘栋 通讯员 施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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