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卖淫者在线上包装,在线下大多还要经过整容,甚至不惜花几十万元到韩国,以影视明星为参照进行整容,经过整容和PS照片,一个普通卖淫者在网上就变成了一个明星,卖淫的价格立即百倍上涨。被警方抓获时,许多卖淫女子都开着保时捷、奔驰等豪车。
借助网络炒作冒充明星只是第一步,最终目的是以网络为平台进行高端卖淫活动。犯罪嫌疑人江某娟开设“深圳杜炎炎演艺圈”等多个打着演艺圈幌子的涉黄微信群, 将分散的卖淫女子以营销的模式进行招募组织,群员达上千人,长期在深圳、北上广等大中城市甚至飞到境外从事卖淫活动,群主及群内人员都冒充明星身份在微信 群内发布卖淫嫖娼信息,互相召集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从一个卖淫者转化成卖淫者和组织卖淫者兼具,以此形成犯罪链条,利益共享,并衍生发展出节目开头 那些为卖淫女子进行包装、伪造明星身份的“经纪公司”等下游产业。
公安部治安局行动处处长张晓鹏介绍:“利用互联网及微信这个营销平台,也就是这些线上平台组织介绍卖淫的犯罪,跟传统的相比,涉及到的链条更长,地域更广,传播扩散得更快,而且牟利也非常高。”
这个犯罪团伙人员涉及28个省市,公安部两次组织开展全国集群打击战役,全链条打掉这个网络涉黄犯罪团伙,共查处网络组织介绍卖淫犯罪案件20宗,刑事拘留103人。
对 于卖淫者来说,通过网络的所谓圈子发布招嫖信息,则不仅仅是卖淫嫖娼的行政违法行为了,很可能涉嫌组织(介绍)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惩处。面对利用“微领 域”组织卖淫嫖娼的新问题,打击涉黄链条也同样需要网上网下联动,公安企业联动。不仅执法部门需要针对互联网涉黄犯罪祭出新招,企业作为社交平台的维护者 和管理者同样责无旁贷。